潘寬/網路時事評論員
根據媒體報導,近日有家長出面指控,基督教背景的「彩虹愛家協會」派出旗下的彩虹媽媽,藉著早自習等時間進入校園做「生命教育」教學,沒想到被發現課程內容其實是在傳教。這種把教室當做教堂的行徑,明顯違反教育基本法中的原則,也傷害了學生的權益,各界不應輕忽。
報導中指出,經過整理,彩虹愛家協會入校教學的教材,其部分內容大量引用聖經經文,甚至還要求學生抄寫,試問這如果不是傳教,那什麼才是?利用生命教育之名行傳教之實,這樣的行為實在不可取。
事實上,這是一個講求科學實證的年代,許多宗教觀點不僅與科學邏輯衝突,更是容易造成錯亂與混淆,例如演化論以化石證據來證明生物的演化,宗教卻以神造論來解釋一切,而且每個宗教的說法都不一樣,學生將會無所適從。既然不是宗教場所,怎麼能讓生命教育課堂中出現這樣「宗教置入」的教學呢?這就是教育中立原則的重要性之所在。
誠然,台灣保障宗教自由,但同時也保障人們信仰不同宗教與不信的自由。為了維護學習品質,除了家長應關心校外團體的教學,學校也應慎選團體、嚴審教材,教育主管機關更應該訂立相關辦法;這些入校教學的團體可主動公開教材,以昭公信。讓宗教勢力退出校園,這才是對學生最有益的。
照片來源: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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