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遠洋漁業發達的台灣,背後代價卻是剝削外籍漁工所換來?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發布報告,揭露我國人投資經營萬那杜籍的「大旺」與「金春12號」兩艘漁船,涉嫌對外籍漁工有暴力剝削及苛扣薪資等情事,漁業署要介入調查時對方又離港而去,監委今(7)日已對此申請自動調查。
綠色和平東南亞分部於去年12月與今年6月發布報告,指我國投資經營萬那杜籍的「大旺」與「金春12號」兩艘漁船,分別涉嫌對外籍漁工有暴力行為、超時工作及苛扣薪資等強迫勞動情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初步調查後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但漁船新冠疫情期間返港後,又再次離港而去。
「我有看到同船新來的船員被打,拖鞋被丟到他們臉上,我們工作20到28小時,吃飯只有10分鐘,如果我們休息太久就會被罵」,綠色和平組織披露,外籍漁工泣訴遭台灣船長虐待:「他們要我不可以向台灣政府通報,如果我說了,警察會逮捕我。我只能去附近的便利商店,在住宿的地方,他們從外面把門鎖起來,我沒辦法自己出去,像在監獄裡面。」
此二漁船均為台灣人投資經營之非本國籍漁船(Flag of Convenience,簡稱FOC,權宜船),指有別於其擁有者的國籍,選擇註冊在不同國家、掛上他國船旗,屬他國管轄的船隻,註冊費用低廉、低稅或甚至免稅。美國每年提出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一再指出我國權宜船對外籍漁工勞力剝削的問題層出不窮,並建議我國政府應積極解決。
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指出,該究竟這兩艘漁船事件詳情如何?政府相關機關對權宜船之管轄爭議、相關法令及管理機制為何?歷年來權宜船涉犯人口販運罪嫌之情形如何?我政府對在權宜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權益之維護有何作為?相關制度有無檢討改進之處?實有深究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漁業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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