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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朋友注意!長居國外工作、入監服刑 不能加保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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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朋友注意!長居國外工作、入監服刑 不能加保職業工會

匯流新聞網記者周佳旻/台北報導

勞工朋友注意!你知道長居國外工作與入監服刑,不可在職業工會繼續加保嗎?以免觸法影響權益,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施行區域為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或經公司派遣出國提供服務的勞工朋友可由原投保的公司繼續加保,而職業工會組織區域只能在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從事工作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可由工作所在地的相關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勞保局提醒,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的人,如果不是由公司派遣出國工作,因為從業地區已經不是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範圍,不能為了延續勞保年資繼續由職業工會加保。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人,可以繼續參加勞保的,若已經遭法院判決確定,入監服刑的人,也能在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勞保局呼籲,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或入監服刑的勞工,如仍在職業工會加保,應通知職業工會辦理退保,以免日後經勞保局查明後取消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更影響日後領取勞保給付的權益。

新聞照來源:px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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