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案遭判刑10年 前董座林榮錦聲明清白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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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洋案遭判刑10年 前董座林榮錦聲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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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洋案遭判刑10年 前董座林榮錦聲明清白

匯流新聞網 陳啟仁 / 綜合報導

有「生技界艾科卡」美譽的晟德集團董事長林榮錦,過去擔任小護士「曼秀雷敦」製造商、知名上櫃藥廠「東洋製藥」前董事長期間,涉嫌將乳癌、卵巢癌等多種新藥專利技術,以非常規交易方式無償授權給瑞士商Inopha AG公司,造成東洋約30億元損失,台北地院今宣判,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4罪,判林榮錦10年有期徒刑,沒收2289萬歐元與多項學名藥專屬授權。可上訴。

林榮錦今委由律師到庭聆判,判後發聲明回應指出,尊重司法,遺憾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導致判決結果和期待有出入,東洋製藥成立於1960年,1994年間不堪經營虧損,當時東洋製藥董事長張天德緊急找公司最大藥品經銷商東杏公司董事長林榮錦入主救火,林榮錦1996年重組東洋,拯救瀕臨倒閉的東洋製藥轉虧為盈,當時東洋風雨飄渺,沒有任何國際經驗與合作機會,找Inopha AG合作歐州藥證申請,學習國際經驗,在當時是弱勢的東洋唯一的機會。

他強調一生為台灣生技產業努力,從沒想過因為個人利益濫用職權,讓公司權益受損,2008年將東洋轉型到特殊困難學名藥的策略,今天回頭來看是拯救臨倒閉東洋最正確的決策,如果沒有當時這些努力,東洋製藥可能已經不存在,不會是台灣現在仍具規模的藥廠,他將透過司法途徑繼續爭取清白,判後會提出上訴。

本報取得林榮錦先生聲明稿與個人影音聲明連結:

晟德大藥廠董事長林榮錦先生 個人聲明: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就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控本公司董事長林榮錦先生損害該公司利益乙案,地方法院判決林榮錦先生有罪;林榮錦先生發表聲明如下:

感謝這2年多來大家對我和這個案件的關注, 我本人尊重司法,但遺憾的是可能我在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導致結果和期待有些出入。

於此,我想針對幾點做出說明:我這一生都在為了台灣生技產業而努力,為國家、公司、股東和員工創造最大價值與福祉。我的企業經營成果大家也是有目共睹,我也將股東權益永遠放在優先考量,絕對不會因為個人的利益而濫用職權,讓公司權益受損。

本次的訴訟案件,法院迫於結案時間壓力,對若干應調查清楚的事項無法完善調査,且對法院裁准保全證據之東洋公司郵件資料,未同意全部開示,而僅部分同意開示之資料又無法給予我本人及辯護人充分的閲覧時間,造成東洋公司擁有全部的,而我方卻僅有小部分的郵件證據,兩造之攻防資訊顯然不對等,致生嚴重影響本人之訴訟防禦權,亦屬憾事。

本件訴訟雖然讓我感到遺憾與被汙衊,但對我而言也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2008年把東洋轉型到特殊困難學名藥的策略,是一個對的選擇,即使在今天回頭來看,無論是對東洋的員工、股東也都是正確的決策,無奈今日遭人不當扭曲事實,誤導法院,本人深表遺憾;但外界的聲音與支持永遠是我前進的動力。

未來,我將持續為台灣生技產業貢獻心力,透過司法途徑繼續爭取我的清白,並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聲請上訴。相信司法最終會還我一個公道。謝謝各位!

林榮錦個人影音聲明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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