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案宣判10-1】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宣判 13人中蘇震清最重判10年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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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案宣判10-1】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宣判 13人中蘇震清最重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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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案宣判10-1】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宣判 13人中蘇震清最重判10年

CNEWS匯流新聞網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被外界視為橫跨各政黨,國會史上最大弊案的立委集體貪瀆SOGO案,台北地方法院今(6)天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涉案的5名現任、卸任立委無人認罪,但全部被判有罪,其中以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被判有期徒刑10年最重。

今天宣判13人中,蘇震清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1580萬元全部沒收,是一審裁定最重罪之人。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620萬元沒收。另一名立委陳超明被判有期徒刑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00萬元沒收。

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共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相關人吳世昌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

至於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恒隆被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5年,刑期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計算。「白手套」郭克銘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廖國棟的助理丁復華判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犯罪所得180萬元沒收。陳超明的助理梁文一被判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犯罪所得50萬元沒收。

至於立委趙正宇觸犯逃漏稅捐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另外其被訴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判無罪。趙正宇的助理林家騏涉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判有期徒刑2年,但緩刑5年。蘇震清的助理余學洋無罪。

此案的初始點,是李恆隆不服遠東集團徐旭東奪下SOGO經營權,李恆隆除行賄跨黨派立委之外,數年前還曾行賄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爆發SOGO禮券案。此案件起源於李恆隆運作爭取SOGO經營權的公聽會一案,以及殯葬業者向營建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施壓另一案,檢調在2020年7月31日收網,9月21日起訴,法院經過1年審理,於今日宣判。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控,蘇震清涉嫌收賄2580萬元,偵查中稱款項是借貸款,但於法庭審理時未獲採信。廖國棟被控收賄790萬元,且收受賄款時,被檢調跟監拍下取款的證據,廖在偵查中一度認罪,之後翻供不認罪,不過廖的國會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擔任「白手套」卻認罪。陳超明被控透過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100萬元,但陳曾拒絕協助召開SOGO案公司法鑑定公聽會,但也一度被羈押禁見。

徐永明被控期約收賄200萬元,徐曾出席公司法公聽會,不過否認不法,但是李恆隆與「白手套」郭克銘都做出不利於徐永明的指控。至於趙正宇部分,因檢調監控郭克銘截聽獲知趙涉不法,台北地檢署2次起訴趙正宇涉貪與逃漏稅,但趙都不予認罪。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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