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前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文史工作者
打蛇就是要打七寸的要害之處,因為,這樣做就真的「非常到位且接地氣」了。媒體報導,針對「揭弊者保護法」在上一屆的立法院功敗垂成,而未能三讀通過的遺憾,且依照立法院「換屆不續審」而又必須重新審議的規定。日昨,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公布最新黨團版本的「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與之前行政院的版本相比,又多納入了「對私部門揭弊者」的相關保護;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揭弊者應該是要照亮黑暗,但過往例子是揭弊者往往被黑暗所吞噬,時代力量向來主張打擊「貪官污吏」,因此要保護勇於站出來堅持公平、正義的人。
據悉,此次時力黨團版本法案「有7大特點」,包含了是以專法保護揭發人、公私部門的揭發均受保護、受保護的揭發人不分內外部、鼓勵公務員勇於揭弊,保障免職後申請再任公職權益、一定條件容許向公司審計委員會、民意機關或媒體受理揭發、最高3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與勞工契約與資遣費的請求權,以及檢舉獎金不得低於違反法令者因揭發所受刑罰的10%。而之前因舉報上級長官貪污,最後卻慘遭免職的前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基層公務人員的戴立紳也到場聲援,他希望法案也能「溯及既往」地保護到之前的揭弊者,好讓貪污者心生警惕。
坦白說,筆者對於時力此番再推一次公益揭發保護法的努力與勇氣必須給予最高肯定,講白了,以上屆立法院的政黨結構而言,綠營不止全面過半,嚴格來說,只要執政的民進黨願意,根本沒有什麼法案會過不了,檢視從國安五法等再到反滲透法的立法過程即可一目了然。因為,該法果若此次真能過關的話,可以預見的是,那將對台灣未來的政黨運作、政治人物的份際拿捏,乃至公、私團體產生巨大且不可逆的「陽光穿透效果」,誠如那七大特點,將使吹哨者的身心壓力乃至基本的經濟需求得到平衡,而他們也將有更大的動機與意願「揭發不法」。
照片來源: 時代力量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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