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濡道/前經建會研究員
全球疫情延燒已一年半,經濟及社會環境產生極大的改變,許多例行的救災或防災,就應該有不同思維與做法。
日前針對彰化昨晚發生的喬友大樓大火奪四命,有消防達人之稱的林金宏去年就曾提出建言,針對醫療院所萬一在防疫期間發生火災,該如何做出必要之調整因應。「每當我提出這些看法時,總是得到這樣的回覆:我們現在光防疫增加的工作,就已經忙得不可開交,根本沒有多餘的心力去辦理全新的火災應變訓練。」感嘆表示,他很清楚在防疫期間,萬一發生火災,需要的是一套全新的因應措施。
此波COVID-19疫情如同第三次世界大戰,古今中外亡朝滅代都是因為戰爭期間大筆開銷,君主橫徵暴斂所致。因此防疫期間,我們也需嚴防稅災,在台灣還有一個更大的災害往往為人忽視,卻已經或正在摧毀無數人民的生命、健康、財產與工作。先來看一個數字
說明:(1)行政執行案件依種類別區分為
(A)財稅案件(欠繳稅款案件,如營業稅、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等);
(B)健保案件(欠繳健保費案件);
(C)罰鍰案件(欠繳罰鍰案件,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D)費用案件(欠繳其他費用案件,如欠繳勞保費)。
(2)95年(含)以前分案之健、勞保案件以一執行名義為1件,96年以後分案之健、勞保案件以移送機關同批移送執行案件中金額為20萬元以下,且同一投保單位累積欠費達5,000元以上,或同一被保險人累積欠費達7,500元以上者為1件。
是的,台灣每年有超過1千萬件欠國家錢的案件,等著被強制執行。欠政府各個單位的錢,包括勞健保、被裁罰的交通罰鍰、稅金,都會被送到行政執行處被強制執行。甚至今年1-5月,移送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件高達673萬件,已超過104年一整年的數量。顯示出現在全民受到疫情影響,許多人民及企業已繳不出錢,國家若繼續依照過去方式強制執行,一定血流成河!
執政者應去探討為何每年有這麼龐大的欠費或欠稅?據了解,有的是沒錢,繳不出來;有的是行政單位誤開,卻不願承認錯誤,將錯就錯;有的是忘記繳;甚至有的是沒收到催繳單就被裁罰數倍,金額大到繳不出來。
大家也要關心送強制執行會發生甚麼事?依照行政執行法及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人民會遭到的對待包括凍結所有銀行戶頭,連生活費都無法提領;查封消費性資產、查封賴以為生的住宅或生產設備;限制出境;管收入監;直接從洋行帳戶查扣薪水1/3,這些錢有的是生活之用,有的甚至是醫療救命錢…。
為了國家要用錢,這些看起來合理的規定條文背後,卻是一條條人命、一個個家庭或企業的生存,舉例如下:
人民不禁要問:國家為何不量入為出?為何不體恤人民連吃飯錢都沒了,還如此冷血移送強制執行?殊不知強制執行如同送上輸送帶,一送進去就照流程跑,鮮少有執行官會去關心、或有能力去查證是否錯誤開單?或是否沒錢繳?甚至財政部國稅局及法務部執行署還會因為沒有法源每年1.3億稅務獎勵金及1.7億執行獎勵金的預算,為績效為獎金宛如強摘器官般地強取民財。
建請於此疫情期間,立即凍結國稅局及執行署相關獎勵金的發放,未來沒有法源的獎金不得在編列,並全面檢討欠稅欠費的原因,撤銷冤錯案件,提供弱勢人民社會救助或啟動分期攤還機制,並規劃如休假、記獎等獎勵,給發現錯誤或關懷弱勢的國稅局及執行署公務人員。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