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貞/保險業
日本卡通「烏龍派出所」中,熱心卻無厘頭的警察兩津勘吉,經常鬧出許多烏龍事件,引人哈哈大笑。沒想到,「烏龍派出所」竟也發生在台灣,日前新竹市一名攤販叫「陳素月」,被警察取締時因未帶身分證,直接報上姓名與年紀,沒想到警察開了單,卻變成台北的「陳素月」收到罰單。
台北的陳素月屢屢被警察打電話要她去寫筆錄,甚至在二月收到法院傳票,要求她到新竹法院開庭,陳素月求救無門夜夜失眠,直到向地方議員投訴,方才得到新竹市員警的道歉並落幕。
民眾納悶的是,員警只要輸入身分證號,就不致造成如此誇張的錯誤,而當台北的陳素月表示罰單並非她本人時,員警也不願再次求證並更正,而讓一個老婦人嚇到睡不著覺,這真的是執法者該有的態度嗎?
巧合的是,去年底新竹縣也發生,六家派出所動用近20名警力,將一名舉牌黃姓老婦人以現行犯逮捕,強送地檢署夜間偵訊超過6小時,致黃婦驚嚇過度引發壓力創傷症候群,黃女遭檢察官裁定限制住居數月未能解除。
黃婦舉牌「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六家派所竟出動近20名警察將人帶走,難道台灣人民連基本的言論自由都沒有了嗎?此案遭法界專家吳景欽嘲諷,檢警目無人權法紀行為,令人宛如置身北韓。
烏龍事件的產生,顯示執法者心態,也暴露台灣法治的不足,「罰單」對於執法人員來說只是一紙文件,但當民眾面對錯誤不合理的對待時,可有申訴管道?可有對等的權力?呼籲手握公權力者,務必發揮良心與慈悲,善待百姓,方能本於職責的為社會創造和諧。
新聞照來源: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