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文/教師
高雄有一位鄉下八十多歲老婆婆被他人虛報薪資,稅務人員不察,八十多歲足不出戶老人家怎麼可能去都市營造廠工作,結果稽徵所來不及註銷,害老婆婆自殺,難道稅務人員可以隨意傷害人的清譽?台灣怎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真令人無法想像!
這是從事稅務稽核32年退休的黃坤光在媒體講到的案例,他看到太多案子沒有憑證據課稅,竟然是憑推想推論,完全違背稅法規定!民主國家人民期待政府不外就是安居樂業,反而是政府在謀財害命,製造假稅單、非法稅單!
荷蘭公共電視台(NOS)報導,針對兒童補貼管理不當的缺失,總理呂特(Mark Rutte)15日率內閣總辭!這些缺失例如民眾因為一些輕微失誤,像是忘記在文件上簽名等,就被迫償還數萬歐元的津貼,有一名母親被稅務機關要求償還4萬8千歐元(約新台幣162萬元),官員不僅扣留育兒津貼,還包含其他福利,導致她付不出房租及電費,還被貼上「詐欺者」的標籤而失業,甚至導致家庭失和!
沒有一個國家可以非法課稅!有錯要更正退還,不承認錯誤要懲處或下台!
任何法律都在保護人民合法謀生賺錢,然而,只有稅捐機關才有權力發出稅單!黃坤光也確實發現稅捐機關該課的不課,不該課亂課,沒有收入的人要課所得稅,反而高所得的人,只要繳一點點稅,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租稅再沒有比這更不公不義的了!
一些稅務員不懂亂推計課稅,行政執行署也跟著執行、限制出境,前台大教授陳志龍就曾分析在德國行政執行,只能執行財產的限制,限制自由必須要由法官許可,要經過訴訟才能夠限制人民出境。在台灣執行署也可以限制人民出境,國稅局也可以限制人民出境,這是台灣最沒有人權的地方!再者稅務獎勵金與執行獎金都沒有法源依據,國稅局、執行署每年都照編預算,造成為獎金、為績效,侵害人權,筆者建議所有和業務直接相關的獎金,都應廢除!公務員是人民公僕,要仁民愛物,千萬不能視民為敵!
新聞照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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