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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老狐狸般的台灣稅制 怎有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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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蘹珽/自由工作者

「…我教你,斷絕同情的方法。閉上眼睛告訴自己:干我屁事!」本(60)屆金馬獎最大贏家《老狐狸》拿下最佳導演、最佳男配角、最佳造型設計及原創電影音樂。劇中1989省水省瓦斯的成長回憶,與現今物價狂飆,被當成軟肋的同理心,雖相隔30年卻是那麼地相似;有人一夕暴富,有人意識到現實殘酷,財富與良心這兩條岔路,該如何選擇?

《缺》,成為2023年台灣年度代表字,推薦理由是今年以來房價攀升、通膨有感,讓人民荷包縮水;農業機關失職,長期缺蛋、蛋價高漲,還險釀食安危機;企業界憂心電力匱乏,影響投資信心;再加上工安意外頻出、屏東工廠大火,大眾已然缺乏安全感。在《缺》聲大鳴的2023年,財政部預估今年超徵可望達到3,700億,然而疫情嚴竣的2022年《漲》聲響起,超徵數也高達4,950億,不禁令人納悶,年年超徵,錢從哪裡來,又往何處去?

中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張進德談到,現行稅法稅制及稅政重大缺失,喪失國際競爭力。在稅法部分缺失有:違反租稅法律主義、違反課稅公平原則(違反量能課稅原則、濫用實質課稅原則)。稅政部分缺失有:稅捐稽徵法係專制時代產物,未考量賦稅人權、財政部傳統思維「要稅、不要法」、建立電腦查稅方式。其中最引人詬病的就是藐視法律「要稅、不要法」,例太極門稅務案件,係贈與事實,僅管事證明確,行政法院亦撤銷,惟國稅局依財政部「要稅、不要法」之指示,拖延20餘年未決。如大○酒稅案,食用酒精摻水製成料理米酒,遭中區國稅局依財政部函令認定為其他酒類,要求補稅裁罰2倍計3億2千多萬,經行政訴訟後改按1倍裁罰1億6千多萬,惟其收入僅3千餘萬元,該行政訴訟判決確實違反量能課稅原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5條,並經監察院向財政部以違反比例原則為由,提出糾正文,惟財政部卻置之不理!

台灣現行稅制喪失國際競爭力,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率17%,境外所得不課稅,消費稅7%,但對於出口商品、藥品和貨物運輸等予以免稅或減稅,沒有資本利得稅,且稅捐稽徵機關依申報,依實際所得課稅。而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率20%,但國稅局核定後的實質稅率高達30%左右,境外所得課稅,消費稅(營業稅5%+貨物稅8%至30%)13%至35%,資本利得課稅。二者稅制比較,如天堂地獄。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22%,薪資所得稅稅率15%,境外所得不課稅,資本利得不課稅,沒有遺產稅、贈與稅,且個人所得稅可以扣除家庭費用等。反觀台灣所得淨額472萬元以上適用40%,薪資所得最多僅可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207,000元,境外所得須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稅,資本利得須課稅,且很多家庭費用不准扣除,有遺產稅及贈與稅,二種稅制比較,天壤之別,尤其對高階人才之稅負,為世界之最,造成台灣高階人才大量流失。

不合理的稅制造成外資不來,本土企業遭苛稅夭折,低薪高工時導致人才流失,消費稅稅負(營業稅+貨物稅)過高,物價飆漲,小老百姓入不敷出,造成財富分配差距日益擴大。財稅官員坐領高薪,卻閉著眼睛心想:「干我屁事!」那麼台灣將永遠喪失國際競爭力。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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