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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警察街上隨機抓人 激起更大民怨
【投書】警察街上隨機抓人 激起更大民怨

【投書】警察街上隨機抓人 激起更大民怨 5

林健鈞/資深研究員

報導竹北六家派出所派出多位警察隨機抓走一位在街上舉牌的志工阿嬤,經過恐怖六小時的偵訊,把一位單純家庭主婦的阿嬤嚇得驚魂不定,大概這一輩子看到警察都會嚇得躱起來。警察隨機抓人事件發生後,網路議論紛紛,在YOUTUBE有不同的角度不斷的播放,激起更大民怨。隨機抓人是真的,但抓人的原因呢?希望警察可以明確的說明到底是一件烏龍案件、還是上頭長官交辦案件呢?

眾所周知,國稅局查到人民漏稅,會連課帶罰開出一張稅單,未來可領到稅務獎勵金,由這則警察隨機抓人案報導,讓民眾又知道行政執行署執行追欠稅、欠費也有獎金可領。一紙公文洩漏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今年3月2日給士林分署公文,要求對分獎金,到8月21日才完成拍賣,現在準備要分紅了,原來是劇本早就寫好了,按照既定程序移交稅單、查封、拍賣、沒收,真的把人民當冤大頭!

原來執行署新竹分署與士林分署早在今年3月計畫好要領取這筆獎金,怎奈被阿嬤志工舉牌意圖告知群眾這件官員「坐地分贓」,為私利殘害公正程序的醜陋案件,又設計將阿嬤抓起來,除了嚇一嚇她,還有殺一儆百的意思吧!

執法官員把人民當愚民,弄個愚民政策呼嚨老百姓,就像張盛和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把官員可以額外領獎金合理化,把自行認定所得性質、沒有證據就開稅單的濫權課稅視為依法課稅,還有檢察官可以用眼神辦案就羈押百姓,沒有犯罪事實也弄得被告個個身敗名裂!

這次警察隨機抓人事件執法手段粗暴,沒有妨礙交通、妨礙公務,警察竟然強力要盤查,是政府宣佈戒嚴了嗎?早在2001年的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裡,大法官強調,無論是臨檢、盤查、路檢、取締等名義,只要對人或物的查驗,致侵害行動自由、財產或隱私,就必須遵守法律與比例原則。此號解釋完全否定隨機或任意的盤查或臨檢,既然如此,竹北六家派出所就應對志工阿嬤道歉執法不當及接受應有的處分。

照片來源:PX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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