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政府「光天化日搶黃金」?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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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政府「光天化日搶黃金」?
【投書】政府「光天化日搶黃金」?

羅吉強/法務顧問

日前立委邱顯智與財經刑法學會召開 「反造假啟蒙」公聽會,揭發國內「假面檢察官、法官、執行官」的違法濫權,三者聯手違法犯紀,藉由假案整肅人民、侵害人民財產權,並從中謀取獎金自肥,霸凌百姓,破壞人民對政府的信任,也殘害司法公信力,所以呼籲發起「反造假啟蒙」運動,以端正司法風氣。

政府施行公權力,首以「公正信實」為先,萬不可造假,否則如何取信於民?日本國稅局因發布不實消息,馬上道歉下台,以示負責,反觀台灣,近年當官員就真的是「有權無責,爽到爆」,不管錯的再離譜,不用負責,官方還可以連續發布假訊息,之前政府連續5年超徵稅6000多億,民間籲超徵還民,財政部新聞稿馬上說都「還國債」了,學者打臉後,又說「預算短估」,但因多年短估未修正,恐有偽造文書之嫌,財政部又說「減少舉債」,再被戳破,又辯是「歲入與歲出的差額」,但真正超徵稅收去向仍隻字不提,說詞前後不一,也更凸顯財政部,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作賊心虛。

行政機關放假消息已經很不應該了,若是執法機關也在媒體放假消息,更提供假證據,那更是「罪證確鑿公然違法犯紀」了,已是嚴重違法強搶民財的強盜行為了。

陳青旭案中,行政執行署為了1.8萬元的交通罰款而強行拍賣其250萬元祖厝,讓他面臨無家可歸,雖其執行程序被許多學者指有相當多的瑕疵,但該署態度強硬,不承認有錯,不願撤回,並利用媒體放話陳員有多次交通違規的行為,來做為其執行有理的佐證,但陳員是否有多次交通違規的行為,與該次查封是否合法,根本沒有因果關係,執行署只好又招開記者會,秀出該房屋有貼封條的照片,強調一切程序合法,但該照片被學者發現是事後補拍的,因該貼有封條的照片,該房屋的鄰居牆上是有冷氣的,而108年查封時該鄰居尚未購置冷氣,是到109年才購置的,有保證書日期為證,顯然是事後補拍以補正程序,想不到竟然露餡,又因拍賣公告的內容也被發現與現實不符,恐有偽造文書之嫌,執行署最後不得已才撤銷查封。

再對照近期有法稅228之稱的社會矚目案件,更令人質疑,執行署是否早已慣用媒體公然違法釋放假消息,合理化強行違法拍賣的動機?此案刑事三審早已確定無罪無稅,當初被檢察官荒謬的起訴,早被法官與監院證實是虛構的假議題,但近日這個胡謅的假議題又被媒體拿出來大肆報導,欺騙大眾,行政執行署也表明要強行拍賣,但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規定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

對有疑慮的案件,執行署得依法停止,卻不願停止,其中是否有不為人知的原因?法學教授直接以文件踢爆,該案尚未拍賣,執行署內部鉅額獎金的比例卻早已分好,那麼執行署行徑與動機,是否更讓人覺得是強搶民產,不擇手段,公然違法,再所不惜?!

執行署高官多由檢察官借調,對法律當瞭若指掌,為何陳青旭案中違法執行的程序仍甚多?主因即在於誘人的獎金,列子寓言「正晝攫金人」,講一個人光天化日在市集公然搶黃金,人家問他那麼多人在為何還敢搶?他說當時他的眼裡「只有黃金,沒看到人」,可見利益薰心使人失去常理行為,便先射箭再畫靶,即使案子有疑慮,也要強行拍賣,以便早日讓獎金入袋,但卻傷害了人民對司法與行政的信任,故有許多學者主張應廢除沒有法源的稅務獎金,民進黨未執政前也一直主張應廢除稅務獎金,想不到執政後在他黨提案刪除時,竟強力動員護航,將昔日的理想拋諸腦後,讓獎金的魔戒持續套在官員的手中,可見金錢的魔力是多麼的大。

法治的崩壞,來自於政府官員的違法犯紀,而違法犯紀的官員未能受到應有的懲戒,則法治將更加速崩壞,很不幸的台灣的政治與司法裡,兩個因素都有,雖然不肖的官員僅少數,但一粒屎卻能壞一鍋粥,只要政府能健全有效的汰換機制,將少數敗類除掉,以正視聽,並刪除無法源依據的獎金制度,必能翻轉司法及政治的風氣,重新贏回民心。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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