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新制!食品三大「毒菌」改列指標性病原菌 乳品、嬰食加嚴抽驗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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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新制!食品三大「毒菌」改列指標性病原菌 乳品、嬰食加嚴抽驗
食安新制!食品三大「毒菌」改列指標性病原菌  乳品、嬰食加嚴抽驗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7月有食安新制!食藥署今(30)日表示,最新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不但把李斯特菌、沙門氏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等常見毒菌通通納入指標性病原菌,取代過去傳統只看大腸桿菌等衛生指標菌的做法,還優先將「乳及乳製品類」及「嬰兒食品類」納入採樣計畫,未來一次隨機抽驗至少同一批都要驗5件以上。

食藥署是在去年10月發布訂定這項新的「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今年7月1日起實施,未來市售產品均應符合新的管理標準。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新標準主要是精進2個部分跟國際接軌,包括重要的是,比照歐盟等管理,不再只看傳統的衛生指標菌,像是環境中的大腸桿菌等,而改以李斯特菌、沙門氏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等做為指標性病原菌,並依不同產品可能出現的風險,分門別類。

另一點就是抽驗方式更嚴格。廖家鼎說,以前隨機抽驗市售產品,一次只採一件,而新的「採樣計畫」概念則不同,一次針對同一批、同一貨架上的產品就可能要求至少抽5件,甚至更多,有可能到10件以上,以求更具有風險代表性,避免掛一漏萬,且優先將「乳及乳製品類」及「嬰兒食品類」納入採樣計畫。

廖家鼎指出,新制上路之後,只要業者被抽驗到違反衛生標準者,除違規產品立即下架外,並會要求業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可依法開罰3萬到3百萬元罰鍰。

食藥署表示,因應納入採樣計畫,可能遇有因特殊情況導致採足樣品的困難等問題,食藥署也另已循程序公布「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採樣計畫之採樣原則指引」,指引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中查詢下載。

照片來源:示意照/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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