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今(12)日由勞動部正式拍板公告自今年9月起生效,衛生福利部表示,屆時也會同步適用責任制,至於住院醫師最關心的工時上限部分,將有明確的工時指引,總工時不得逾4周320小時,輪班工作形態的加護病房、急診等,每班亦不得超過13小時。
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將與一般勞工相同,適用勞基法工時及休假規定,並適用勞退新制,且有資遣費。勞動部粗估這波納入人數約4680人,但公立醫院因具公務人員資格,並不適用。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為讓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衛福部和勞動部一路密切討論、共同協商,今日公告內容亦是過去的共識,配合醫院24小時作業的特殊性,9月起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也將同步適用勞基法84條之1的責任制。
屆時工時如何保障?石崇良強調,住院醫師一方面是學習,一方面又是工作訓練,因此採議定方式,衛福部將援引過去頒布的工時指示為底限,即住院醫師的總工時上限為每4周320小時,其中再依工作形態不同,區分為輪班制以及值班、緊急情況等。
石崇良說,像是加護病房、急診等輪班制,每班不得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者每日正常工時則以不超過10小時為原則,但得延長工時,最長不超過28小時,且期間應有短暫休息;若遇手術等緊急情形則可再適時延長,但仍受一定上限規範,以保障住院醫師的權益。
至於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雖未納入勞基法,但石崇良強調,工時指引仍具一致性,只是會放在醫院評鑑當中予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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