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面對即將到來的自駕車時代,眾多法律問題仍待解決,包括自駕車在事故發生時的道德標準、責任歸屬以及保險賠償等都亟待各國建立相關準則與法律。近日,加拿大保險局(IBC)針對自動駕駛汽車保險給出了3項建議,為未來的交通方式做出準備。
IBC指出,這份報告是由保險與法律專家們共同研擬了2年之後得出,由於自動駕駛車輛的事故原因所涉及的不僅只有人類司機,更牽涉到車輛製造商以及軟體技術提供商等,也就是責任方不只一人,因此其賠償程序與鑑定將比起現在更為複雜,IBC因此在報告中強調了3項重點建議:
第一是建立單一保單,要能涵蓋司機失誤操作,並包括自動化技術故障等方面。
第二是讓車輛製造商、車主以及保險公司的資料得以共享,方能釐清事故原因。
第三是建議更新聯邦車輛與網路安全標準,並充分考量新技術。
自駕車事故的責任歸屬與事故調查難度均比傳統車輛更高,從2014年至今年8月底,美國加州共發生88起自駕車交通事故,其中雖絕大多數是人類造成的,但亦有7起歸咎於自駕車。
今年3月,Uber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坦佩市(Tempe)發生全球首起自駕車撞死行人事故時,責任歸屬究竟是明明在事發前6秒辨識出行人卻沒有採取緊急煞車措施的自駕軟體,或是沒有即時察覺車前狀況的人類駕駛員,便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不過,IBC提出建議的實行亦有其難度,尤其是考量到加拿大嚴格的隱私法,IBC的第2點建議當中指出允許車輛製造商、保險公司與車主之間的數據共享就可能產生問題。
除了加拿大已開始探討自駕車保險問題,德國早在去(2017)年就公布了世界首個自動駕駛道德標準,其中表示自駕系統的決策應以「人」為優先,而在人與人的抉擇間,系統不應以年齡、性別、種族、是否殘疾等其他條件作為「棄保標準」,提供開發商作為標準,更可讓各國借鏡。
消息來源:The Globe and Mail、Anx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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