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專欄】孩子越長越不像我!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怎麼做?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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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專欄】孩子越長越不像我!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怎麼做?
【黃靖芸律師專欄】孩子越長越不像我!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怎麼做?

黃靖芸/律師

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該怎麼辦?

有位人夫在越南認識了自己的妻子,並且決定在當地先結婚,事後才返回台灣進行登記,然而,讓人夫沒想到的是妻子在越南婚後便與其他異性發生性行為,並將他瞞在鼓裡,直到孩子出生後,人夫才發現孩子長得越來越不像自己,才開始懷疑子女是否根本不是自己親生的,因此私下去做了親子鑑定,結果發生子女真的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因此怒向法院提告,要求妻子賠償。

遇到這種令人傷心的情況時,除了求償以外,還能夠去做些什麼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所謂的求償指的是向對方請求精神損害的賠償,因為以往很多發現孩子為非親生子女多半都是在無意間發現的,可知通常這類的情況都是被刻意隱瞞的,而被隱瞞的那方在發現事實的真相時一定會感到非常憤怒且難受,自己長年以來付出這麼多的心血與金錢,結果都是在幫出軌的另一半養小孩,無論是在親情或是精神上一定都會因此受到極大的傷害,因此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就是維護自己權益最常見的一種方式。

此外,前面也有提到扶養子女需要付出許多的時間心血及金錢,有些情況甚至是在自己已經養了孩子多年才發現,因此在金錢得付出上已經是形成一大筆金額,而對於這樣遭受欺騙而養了多年非親生子女的情況,受到欺騙的一方是可以向對方來請求返還這些已經支出的扶養費的,像是孩子的日常生活費、上學費用、補習費用等等的款項,都是屬於整理出來後向對方請求返還代墊的扶養費用的項目。

除了求償以外,對於很多人來說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如何跟與自己無血緣關係的孩子來斷絕關係,儘管在親子鑑定後發現雙方沒有親子關係,然而在法律上仍是會被認定是婚生子女的,因此,若是想徹底切斷與孩子間的親屬關係,就需要向法院提出否認子女之訴,透過法律程序來切短彼此的親人關係;不過有個細節需要注意,若是想要提出否認子女之訴,是需要在得知孩子並非自己親生的兩年內向法院提出,否則一旦過了這個兩年的時間,將會因為所謂的已逾除斥期間而遭到法院駁回請求,這樣一來就真的無法去將彼此的關係給徹底結束,在法律上就永遠會是親子關係。

新聞照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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