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專欄】配偶在外發生一夜情,我能夠採取哪些法律行為?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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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專欄】配偶在外發生一夜情,我能夠採取哪些法律行為?
【黃靖芸律師專欄】配偶在外發生一夜情,我能夠採取哪些法律行為?

黃靖芸/律師 

這兩天對於饒舌歌手ØZI來說可能會不太好受,先是因為歌手謝和弦的前妻Keanna自曝與他疑似曾有過一段關係,被網友各種抽絲剝繭的調查下,陷入了疑似有與她發生一夜情的問題,前天更是被不明人士惡意外流他與前女友的私密影片,其中最讓人質疑的是究竟兩人是否有在Keanna和謝和弦還有婚姻狀態時有過任何的感情關係或是發生過性行為,因為這樣的情況很可能會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產生。

那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內,假如其中一方在外與其他異性發生了一夜情,可能會導致哪些法律上的問題呢?

首先,最大的問題就是侵害配偶權,與其他異性發生性行為絕對是在婚姻當中最讓人無法接受,同時也是對配偶傷害最大的一件事情,而這樣傷害到配偶的行為基本上也會對婚姻關係造成嚴重的傷害,因此受到傷害的配偶就能夠提告侵害配偶權來求償,假如該名異性是在知情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仍與自己的配偶發生一夜情,那麼受到損害的一方也能夠請求對方連帶賠償自己受到的精神損失。

除了提告侵害配偶權,其中最主要的可能就是婚姻關係的破裂,在得知另一半與其他異性發生性行為後,受到傷害的那方可能會因此而無法繼續讓婚姻維持下去,若是因此選擇離婚,便可以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的情形,也就是配偶與其他異性發生性行為為由,來向法院訴請離婚。

而在訴請離婚的同時,受到損害的配偶也同時能夠向另一伴去請求所謂的離因損害,離因損害指的是因為離婚而產生的損害,而這種損害並不僅限於財產,像是因為離婚受到極大的痛苦,也屬於離因損害的一種,而受到損害的一方,就能向另一方請求賠償;而因為配偶出軌而精神上受到嚴重打擊的一方就能夠依此來請求賠償,以彌補自己受到的傷害。

當然,結婚的夫妻都希望婚姻能夠幸福美滿,然而若其中一方真的做出了出軌或是超出界線的行為時,在法律上也有著不同的方式能夠去處理,除了離婚外,也能夠向對方以及第三者去求償,藉此給對方教訓,同時也能補償自己在婚姻中所受到的損害。

新聞照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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