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前國民黨發言人
媒體報導,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而被羈押禁見的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日昨因父親、前嘉義市議員戴建三過世,23日清晨向看守所「申請戒護」返家奔喪,然而,令人錯愕訝異的,是日戴寧係「上手銬、戴腳鐐」地在靈堂前跪拜,新聞畫面曝光後引發諸多網友怒批是「不近人情」;對此,嘉義縣市出身的立委陳明文、王美惠、蔡易餘、吳玉琴跟邱泰源等5人,則向法務部長蔡清祥抗議,希望法務部戒具使用應「符合比例原則」,並兼顧人情義理與風俗民情,日後不應再犯同樣的錯誤。
坦白說,矯正署的表現確實令人難以苟同,因為,不論衡情、論理或說法,當日負責「戒護」的矯正署同仁,完全沒把「人性天線」打開,衡情而言,戴寧係回家奔喪,斷無讓她以手銬腳鐐的難堪方式向至親拜別,說理而言,戴寧雖為女性,唯在「戒護同仁」在場的狀況下,除非她有神通異能,否則,又豈有機會在眾目睽睽下落跑?而說法而言,若以戴寧此番案件而言,係屬「藍綠共業」的詐領助理費性質,就在目前台灣仍有諸多不分顏色議員涉案的條件下,戴寧亦無做壯士第一人的必要。
然而,話再說回來,一個更重要的關鍵「民主法治國家」理念是,誠如綠委陳明文所言,扣除法律執行不外乎人情外,一個「尚未判決定讞」的被羈押人或涉嫌人,執法概念仍應是以「無罪推定」為最高指導原則。此外,此次戒護明顯過當的狀況,亦完全不符常情經驗的「比例原則」沒錯。準此,暫且不論戴寧此番是否有罪與否?也不管檢察官應否為避免戴家進行串供,才會羈押戴寧不說,法務部長蔡清祥在震驚、遺憾之餘,真的應該努力精進並改善矯正署下轄單位的官僚與僵化作為才是。
照片來源:嘉義市議員戴寧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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