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彰/中小企業員工
談到房價,一直以來都是無數台灣民眾的痛,不僅只是年輕人買不起房,房租又持續上漲,每月繳房租噴一次血。對沒房的老人來說,更是會發生難以找到肯租老人房屋的房東的窘境。種種加起來,讓高房價長期高居民怨前三的位置,近年少子化越來越嚴重,台灣人口減少,高房價更被視為重要原因。
然而,房地產卻又是經濟火車頭之一,台灣房屋自有率又高,許多已擁有房產的民眾,又絕對不希望自己房價下跌。在這種狀況下,「把房價打下去」又不具有可能性,僅能一方面努力抑制房價上漲,斷絕投機客炒作念想,讓民眾負擔不要繼續增加了,另一方面配上租金補貼、社會住宅等對弱勢提供資源,構成政府整體的住宅政策。
這樣的措施,過去幾年大致保持平穩,然而到了去年房價卻因利率低而漸成炒作之勢,為此中央政府於去年7/1推出實價登錄2.0,主要重點為以下三項:
1 預售屋銷售前備查
銷售預售屋應在建案開始銷售前,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
2 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可按戶(棟)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且經2次處罰仍未改正者,更可加重按次處30萬至100萬元罰鍰。
3 紅單交易納管
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在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如預約單)並同時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買受人也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若違反規定,將按戶(棟)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
4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
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除應在銷售前將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外,若使用的契約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直接按戶(棟)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這其中最重要的是第3點紅單交易納管,過往時常有人先向建商或代銷業者付出訂金後,拿到該預售案「紅單」,再將紅單轉讓給欲買房的民眾,藉此賺取建案潛銷期與正式開案時的價差,且紅單是可以「反悔」,可以向業者「退訂」取回訂金,等於是「無本生意」。
從上段可知,紅單交易在市場有上漲預期下,非常好賺,政府若不嚴加納管,對居住正義極為不利。然而眾所皆知,立法與執法常常是兩回事,酒駕問題就是立法多年卻一直沒認真執行,之後嚴厲執行後歪風才得到糾正的最好範例,那麼實價登錄2.0有無被妥善執行呢?
筆者居住於新北市板橋區,多留意了一下新北市的資訊,日前媒體報導,新北市地政局獨立或與中央合作,共舉辦預售屋稽查58場,裁罰451.5萬元,其中購屋預約單(紅單)內容有不利消費者裁罰255萬元、占比5成;買賣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裁罰60萬元、未完成備查即已廣告及銷售行為裁罰6萬元、代銷業者未辦理委託代銷契約備查裁罰15萬元、實價登錄逾期申報裁罰18萬元,樣品屋未申報使用許可裁罰97.5萬元。
整體而言,我們可看到中央制定的法規,落到新北市地方上,確實是有被遵守,按照規定認真執法,在這一點上,值得給新北市地政局(地方主責單位)一個讚。至少交出來的不是如4/18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共查核6個建案,買賣定型化契約都符合規定,僅1案紅單有問題」,這種有點敷衍居住正義工作的成績單。
當然,不是只有道會高一尺,魔隨時想高一丈,這一點就有勞中央與地方合作,共同推出新的打擊炒作政策了。壓抑投機房價炒作,是重要的社會正義項目,不容任何一級政府忽視。
新聞照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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