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許多情侶都希望在情人節這天能夠度過特別的一天,單身者也不乏規劃在情人節與心儀的對象告白、送禮、一起去吃高級餐廳等等。不過,根據內政部警政舉統計,截至今年1月31日《跟騷法》受理案件數突破2千件,其中九成被害人為女性、一成為男性,換算起來每月受害人達260人。立委洪申翰提醒,追求自己喜歡的對象很有勇氣,但千萬不要演變成跟蹤騷擾,以免吃上最重50萬元的罰金或面臨有期徒刑。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0日指出,自民國111年6月1日《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至今年1月31日之執行成效,受理案件數為2084件,其中一般跟騷為1174案、家暴跟騷案件為910案。從被害人性別來看,其中九成為女性、一成為男性。以行為樣態分析來看,以「通訊騷擾」和「盯梢尾隨」皆突破一千次為最多。
洪申翰表示,刻板印象中,跟蹤騷擾是尾隨監視或糾纏,然而,《跟騷法》明定跟蹤騷擾有8種樣態,包括跟蹤、盯哨、嘲弄辱罵、要求約會、網路騷擾、寄送文字影像或其他物品(禮品)、妨害名譽、冒用個資訂購貨物等都納入規範,且行為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足以影響受害者日常生活,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洪申翰分享,對於跟騷案件,經刑案調查程序後若發現確實有犯罪行為,警政單位會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以警政署統計來看,超過七成的案件有書面告誡,為1477件。也曾有指出,依日本的纏擾行違規制法運作經驗,案件在警察介入之後,大概有八成就會停止了。
照片來源: 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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