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李恆隆:未同徐永明、吳世昌談過政治獻金 也沒給時力或徐永明一塊錢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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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收賄案】李恆隆:未同徐永明、吳世昌談過政治獻金 也沒給時力或徐永明一塊錢
【立委收賄案】李恆隆:未同徐永明、吳世昌談過政治獻金 也沒給時力或徐永明一塊錢

【立委收賄案】李恆隆:未同徐永明、吳世昌談過政治獻金 也沒給時力或徐永明一塊錢 5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因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引發的立委收賄案,有關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部分涉及期約收賄,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開庭審理,交互詰問關鍵證人李恆隆。李恆隆在庭上指出,在公聽會召開之前,他沒有跟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趨勢民調公司總經理吳世昌談過政治獻金金額,也否認吳世昌是外傳的交錢窗口,最後也因為時代力量婉拒,他也沒捐款。

李恆隆表示,並非是由李本人委請徐永明辦理公聽會,而是新加坡天義公司,他只是協助「代墊款」,因為要由他這邊借款出帳,由於他跟立委打交道幾十年,覺得比較有經驗,才由他出面跟徐碰面。

李強調,從頭到尾他都反對舉辦東吳大學法律鑑定會,他從己身經驗認為不會有用,經濟部「不鳥」學術機構,但「天義公司決定要辦」,他也只能從旁協助。

李表示,12月2日與徐永明碰面當天,有向徐表示「SOGO我退了,交給天義公司」,「請徐多幫忙天義公司」,徐有說「會幫忙」,但沒有講好要合辦還是怎麼幫忙,另12月2日當天,也沒有議定好「幫忙公聽會要給錢」,也無議定「由吳世昌當收款窗口」,他說心裡雖然有準備「請立委協助都是要給錢」,但也不好意思說出口。

至於12月2日到18日公聽會舉辦期間,李表示「一切渾沌未明」,他從郭克銘方面得知,徐永明應該會與東吳大學一起合辦在12月18日舉行的公聽會,但一直到舉辦的前一天17日,他才獲知徐永明拒絕合辦,只願意出席,他認為這和郭克銘向他報告的內容差距太大,一度不滿質疑「郭克銘在搞鬼?」、「賭爛!它媽的暈倒」等話,這也是因為他不清楚交涉細節,最後必須「收爛尾」。

審判長黃怡菁多次詰問李恆隆,李想捐款給時代力量,是否有獲得郭克銘「約定好的訊息」,李恆隆不否認有訊息來自於郭,但也在庭訊中多次表示他得到的公聽會訊息來自於郭克銘的「二手傳播」,他在12月2號後,完全沒有跟徐永明本人、徐永明辦公室或吳世昌本人有任何接觸。

李恆隆強調,自己本身並未接觸到公聽會的約定,都是委託郭克銘處理,且由郭克銘獲得訊息,他從郭那裏認知有這個約定,但他自己本身跟吳世昌不熟,也跟徐永明不熟,才找了陳虹羽去問徐永明辦公室主任「有沒有需要幫忙的地方」,但徐辦很明確地回答「不需要」。

至於郭克銘是否有跟徐永明或吳世昌「事前約定好」,上周郭克銘的庭訊中,郭克銘明確表示,他有「建議李先生捐款給時代力量做為政治投資」,但事前都沒有通知徐永明與吳世昌,也沒有跟時力講確定要捐錢。

李恆隆說,他有代墊公聽會1000萬元的預算準備,是根據他過去的個人經驗,凡是動用到立委都要錢,加上還有律師費用,這是他個人的主觀評估,並非郭克銘向他提出的數字。他過去也經常向政治人物捐款,如果對方有開口,他大部分都會捐,他也不希望得罪政治人物。但這場公聽會舉辦之前,都沒有人談到捐款金額,最後時代力量也婉拒,他也沒捐錢。

徐永明的律師最後在庭上明確詰問李恆隆,從以前到現在,是否有給過徐永明個人一塊錢?有給過時代力量黨一塊錢?李恆隆很明確地回答「沒有」。

在法庭陸續傳喚東吳大學教授胡博硯、徐永明前助理李承值、郭克銘、李恆隆審理,證詞都對徐永明有利,地院排定10月1日傳喚徐永明和吳世昌審理以釐清案情。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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