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杜亞穗/台北報導
時序進入報稅季節,今年依舊壟罩在疫情的危機之下,加上近期台灣本土疫情升溫,財政部決議109年度綜所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延至六月底。
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納稅義務人不免想探詢合法且有利的申報計算方式,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王瑞鴻指出,綜合所得稅除了多增加免稅額及扣除額外,將應稅的所得轉成免稅所得或稅負較輕的所得,王瑞鴻舉出兩種常見的申報原則,供納稅義務人參考。
方法一,善用分離課稅之利息所得。由於個人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利息所得,以及投資不動產投資信託所分配的信託利益,是按10%分離課稅,所以當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超過12%者,選擇將資金投入債券市場或REITs,不僅殖利率會高於銀行定存,另一方面,相關利息及信託利益也僅須繳納10%的所得稅。
王瑞鴻提醒,一般納稅義務人放在銀行的利息所得,適用每一戶高達27萬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若申報戶全年利息所得不超過27萬,即無須繳稅。但前述分離課稅的利息所得,無法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此方法僅適用在利息所得較高的族群。
方法二,善用海外所得。海外所得的課稅方式是計入最低稅負,同一申報戶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如果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以上,應將全部海外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未達100萬元者則免予計入。
王瑞鴻表示,最低稅負有670萬的免稅額,同樣是股利所得,獲配台灣公司股利所得者,最高可適用28%稅率分開計稅,如果是海外公司的股利所得,在670萬的額度內,且假設無其他應計入最低稅負的所得或項目,原則上無需繳納所得稅。
王瑞鴻提醒,獲配境外公司股利仍可能須繳納所得來源國的相關稅負,這時可選擇投資股利所得當地不課稅之公司;另外,若累進稅率在5%的納稅義務人可選擇直接投資台灣公司,即便獲配台灣公司股利仍須按5%計算所得稅,同時可享8.5%的抵減稅額。藉此方式,不僅無須繳納相關賦稅,額外還創造3.5%的抵減稅額以抵稅或退稅,獲配台灣企業股利反而比海外股利更有利。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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