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綜合報導
根據台中市法制局統計,台中預售屋屋買賣爭議至今年10月底,共受理112件,比去年同期60件增加近1倍。《匯流新聞網》昨(9日)致電台中市法制局,台中26件「逾期交屋」中,有15件都來自「盛邑建設」,今(10日)求證「盛邑建設」,回應「因計劃道路順平未徵收相關事宜,導致延遲取得使用實照爭議,目前已與大部份住户和解,其他住户也在積極處理當中」。
根據「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建築基地與周邊道路高程有明顯落差者,應於該道路之開闢計畫提出順平計畫。建商表示因鄰房要求做順平計畫,但政府沒預算未徵收土地,導致因沒實照,工程延宕,建商無奈道:「建商逾期交屋也並非所願,常遇到不可抗力之因素,建商在過程上也採取積極作為去努力,並與大多數住戶達成理性的和解。」盛邑建設今年8月已取得實照,將在12月陸續交屋,問及為何要到年底?建商表示,依法取得實照後半年內要交屋,因取得實照後才能做其他工程,預計年底完工。
對於被指遲延交屋229日,盛邑坦承經過2次調解,第一次提出賠償各戶一台電視機未果,第二次以每戶賠6萬達成協議。建商表示,「雖然建商責無旁貸,須承擔一部分責任,跟住戶們詳細解釋,不是公司故意產生問題,我們聽消保官建議,和解金高一點,大部分住戶願意和解」。並透露,共49戶住戶,已和41戶達成和解共識,目前8戶正在積極處理。
因預售屋於建造期間可讓買方有較長時間籌措資金,頗受消費者青睞。預售屋交易糾紛主要有六大類,包括「逾期交屋」、「交屋保留款額度不足房地總價5%」、「解除契約定金返還爭議」、「施工瑕疵」、「外水外電或天然氣管線費用負擔爭議」及「廣告不實」。台中消保會表示,「逾期交屋」除了單純未準時交屋,建商未拿到相關實照導致無法交屋,都在概括「逾期交屋」爭議中。
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為減少交易糾紛,提醒購買房屋前應「停看聽」,善用5日契約審閱期,在簽名前「仔細看」,避免與建商以個別合意磋商方式簽訂對於消費者不利的條款。「個別磋商條款」類似租屋前,房東在租屋定型契約中增添不能養寵物或烹飪等個別條款。若發生在購屋糾紛中,建商會在定型化契約上把「交屋保留款不得低於房價5%」修改成現金或數字,導致若消費者退交屋保留款時,會出現款項少於5%,糾紛不斷。
為維護消費者權利,若與建商因預售屋買賣發生爭議,除可至各區公所聲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外,還可向台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如發現業者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台中市政府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限期命建商改正契約內容;屆期契約如仍未改正,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新聞照來源:pexels、台中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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