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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甲爐碴案清爐碴測地下水 陳椒華籲日後有檢舉就用鑽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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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甲爐碴案清爐碴測地下水 陳椒華籲日後有檢舉就用鑽井調查

台南學甲爐碴案清爐碴測地下水 陳椒華籲日後有檢舉就用鑽井調查 5

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長年關心環保議題,近幾個月密集挖掘「學甲爐碴案」問題,團隊甚至表示:「你敢亂埋,我就敢挖!」。她找來國產署、工業局、環保署、台南環保局、當地里長和環保團體一起會勘,現場開挖發現多顆超過5公分物質,目測即可判定不合格:「工業局說超過5公分就不是合格粒料,不是合格再利用。」

陳椒華再次辦理台南學甲爐碴案現勘,釐清興業段804-2地號國有地上填埋的爐碴究竟該認定是違反廢清法的廢棄物,或是不符合再利用的「產品」,並請國產署再次開挖,採取土樣檢測及進行二口監測井的地下水採樣,確認受污染情況。

現場開挖三公尺深,發現不同土層鉻含量高達2、3千ppm,另地下水監測井水位為地下1.9公尺,爐碴泡在地下水裡,而地下水pH值高達12.3的強鹼程度。陳椒華表示,里長已檢舉該案二年,環保局未主動開挖,也不會認定是否符合再利用規範,說要問工業局,但去年檢察官來開挖時也不通知工業局。

「問題出在台南環保局。」當初檢舉的里長李新進不滿地表示,立委一塊一塊地號追查,環保局則是立委追一塊才處理一塊,他強調當時是同時檢舉多筆土地,環保局應以行政裁量權儘速辦理。

台南環保局股長馬進吉回應表示,國有地這塊有鋪面,對環境影響較小,其他裸露地先處理,並非不處理。至於全程興業部分因有建照,會涉及國賠,若違反再利用,會請責任人定期環境監測,強調不能違反比例原則。工業局副組長曾志雄表示,此案屬於再利用管理辦法的附表,是由地方環保局看是否有再利用資格,有問題再問工業局,至於開挖是否為產品,要送檢驗才能確定。

陳椒華強調,台南環保局說需要工業局協助認定,但又不找工業局到現場認定,無法理解環保局的心態,看到地方環保局和督察大隊這樣辦案,拖了這麼久,幾個在追的案例都是這樣,照這樣台灣土地就完蛋了,真的深感痛心。

國產署南區分署分署長黃莉莉表示,此地是否掩埋廢棄物,尊重環保單位的認定,後續一定會處理。已設二口監測井,進一步開挖取土樣確認是否為廢棄物,會送環檢所檢測。台南市環保聯盟常務理事黃安調表示,國有土地亂埋爐碴明顯違法,無論是廢棄物還是再利用,埋在國有地就是不對,國產署要嚴正表示意見,更應要求立刻清除處理,怎可拖這麼久沒進度。

台南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副研究員林政翰在現場以XRF儀器快速檢測重金屬情況,研判跟上次一樣都是不鏽鋼爐石粉,但這次樣態有點不一樣,可能是有用水泥或其他方式加固過,開挖出的土石在1到1.5公尺處的含鉻量超過3000 ppm,遠超過土壤污染監測標準175毫克/公斤,據推測為類似台南後壁玉米田發現的爐石粉。

工業局表示,會根據六袋土樣進行分析化驗,結果會再報告認定是否合格。南區督察大隊則說,會與環保局聯辦,若確認違規將依法要求清除。台南環保局表示,若違反再利用,會請行為人做後續清理工作。

對於環保局的說法,陳椒華當場表示無法認同:「難道掩埋掩埋只要趕快蓋起廠房就不用清除?」陳椒華要求,用鑽堡方式調查全程興業和興業段380地號區域,也希望以後有檢舉就用鑽井式調查,包括地下水pH值,依附表認定是否符合再利用,必要時請工業局協助,希望環保局未來都這樣調查。

新聞照來源:陳椒華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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