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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師、傳教人都當過!陳國文的「真‧斜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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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師、傳教人都當過!陳國文的「真‧斜槓人生」

法官、律師、傳教人都當過!陳國文的「真‧斜槓人生」 9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李盛雯/台北報導

陳國文律師提早從法官退休改念神學院、當起傳教人,傳頌福音之餘仍不忘專業,現在開始與兒子陳律維律師一起經營正道律師事務所,持續為正道發聲。《CNEWS匯流新聞網》專訪陳律師,一同陪您揭密把法學、神學成功結合的陳大律師內心到底在想些什麼?

「法院判決就像是場棒球賽!」陳國文多次以棒球來形容判決。他表示,過去沒有電視錄影、轉播時,投手投出的球是好是壞,雖有設定標準,都最後都是由裁判主觀判斷,而訴訟也是一樣,法官固然必須依照客觀證據認定事實,但法官個人的生活經驗及價值觀等主觀認知,仍難免影響判決結果

陳國文坦言,審理案件涉及法官個人的主觀意識,難免如同棒球賽的裁判一樣,有時候會出現判斷上的偏誤,這並不表示裁判不公,其實主因大多是在於「角度」,因為從裁判站立的位置,未必看得到真相,所以如今球賽才會引進電視輔助判決。法官也一樣,就算是飽讀詩書,經歷豐富,盡忠職守,有時候仍會因檢辯雙方呈現事實以及法官自己理解的角度不同,而有誤判的可能,他認為這就是「人的限制」。

陳國文也說道,當律師之後,有不少人會來諮詢官司勝敗走向,只要說出「不見得樂觀」,就會被質疑能力,還會對他說「我的律師都跟我說穩贏,怎麼到你這就勝算不高?」。

陳國文解釋,法官訓練跟以委託人利益為主的律師不同,法官之職責在於作出訴訟結果之判斷,訴訟即是一種事實與證據之對抗,法官必須憑其專業之知識及經驗,審閱當事人提出之所有證據,不偏向任何一造的部分,在案情評價上自然趨於中立,不會迎合當事人的主觀認知而附合當事人的意見,當然,當事人期待的仍然是對自己有利的結果。

陳國文回憶,擔任法官時,每一次的判決,都是深思熟慮、窮盡自己所有智識經驗所為,仍難免會自問,是否已經臻至真相,而毋枉毋縱?他也只能告訴自己,當時的陳國文已經盡力。

信主的他認為,上帝是公平、全知的,人生的最終審判,還是將由神來定奪,這也是他認為人必須要有信仰的原因。

說到信仰,讓陳國文最大的轉變就是「個性」,他坦言,過去任職法官時,自己就像活在象牙塔中,因為「如同外界認為,就是個高高在上的職業」,掌握案件審理大權、在法庭內少有受到辯駁,這樣的環境自然很少與法官或法院以外的人互動,所以,剛退休時因為比較常與各式各樣的人接觸,生活還很不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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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文笑著說:「當時不熟識的人坐在我旁邊,我真的不太習慣。」,且過去都是透過案件認識世界、不容易完全瞭解民間疾苦。在加入教會投入服事後,讓他知道要讓自己「先變小」,在服事過程中,漸漸找回將心比心、為他人著想的自己。

其實這過程並不容易,就連陳國文自己也沒想過能在退休後快速地融入社會,看著退休的同事中,不少人選擇單純過日子,或僅幫熟識的朋友看看案件,或許就是因為他們真心覺得「跟人接觸很累」,且過去在法庭上,也看盡夫妻吵架、兄弟爭產、朋友翻臉等情況,難免對人性失去信任,自然是相信法律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會相信信仰,更少有人跟他一樣走上神職這條路。

陳國文退任法官改當傳教人的事蹟引起熱議,因此,在他就讀神學院及畢業後在教會服事期間,不時會有教友向他諮詢法律問題,但他解答完都會進一步探討聖經,變成另一種「聚會」,因此,陳國文便聽從神學院老師建議,開立一個設有禱告站的事務所,正道法律事務所就這樣成立了,讓陳國文得以在服務的同時也能在教會講經傳道。

從法學到神學,陳國文認為人到哪裡都不會完全變好,所以單用法律制裁也不會完全變好。以陳國文過去的法學素養,在這段律師執業的期間,也有接受國內金融到生技一些企業委託,在友人介紹下,六月初他擔任東洋上訴三審的顧問,並於之後接下東洋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問起陳律師是否相信「人若上教會會變好」?他回答世界不能只有教會而沒法院,又或者有法院而無教會,就如同法學與神學,一個講理、一個講愛,兩者合一,有愛、有理才會讓世界更美好。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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