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前中國國民黨發言人
這是一個莊嚴認真的務實要求,不是開開玩笑的打打嘴砲。媒體報導,日昨,行政院為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特別修正了相關「不合時宜」的用語,而行政院會也業已通過法務部所提「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相關草案,將涉及「有歧視」女性之嫌且影響女性尊嚴的「妓女戶」一詞,擬修改為「性交易場所」,並將函請司法院一起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據悉,法務部指出CEDAW公約第5條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以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任何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而法務部此番主動檢視了國內相關法律規定,認為「妓女戶」的用語恐損及性別人權,且隱含從事性工作者等同女性並具有歧視之刻板印象,因而提案修法云云。
坦白說,對於法務部與閣揆蘇貞昌的修法作為,筆者認為同時都應給他們務實的表現好好的按一個讚,然而,仍想提醒衝衝衝的是,既然行政院能接受「不合『時宜』」,且支持具有「歧視」意味「妓女戶」的用詞應修改為「性交易場所」,想必已是「接地氣」的理解到「性交易」的「基層事實與人性的合理合情需要」,而毋需「假道學」地繼續刻意視而不見或是充耳不聞才是。
準此,就在台灣社會目前少子化日益嚴重、離婚率升高、男女婚生比率也日漸失衡的現代生活趨勢下,「中央政府」之前既然已經通過且同意各縣市政府可依據「社維法」設立相關「性專區」,那何不更「主動積極」且「超前部署」地帶頭示範,一方面屏除地方首長怕得罪宗教團體等的「道德心魔」,二則可符合真正的人性與社會需要,講白了,此舉確會引來正反的激辯與道德質疑,然而,果若蘇揆願意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勇氣推動「試點」的話,那身為「藍營前發言人」的筆者一定會願意第一個跳出來替您辯護。
照片來源:蘇貞昌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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