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前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文史工作者
針對台南學甲爐碴案引發各界關注台灣土地的污染問題,「持續追蹤」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日前再度召開記者會指出,不法業者疑似透過向公股銀行合法貸款購買工業區土地之後,再挖「好土」賣出賺錢、後續則回填廢棄爐碴後再賺一筆的「大賺無本生意」,她要求台南市府與檢警調追究不法與追討不當利得;對此,台南市環保局「有氣無力、閃閃躲躲」地表示,由於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至今,「已修改20次」云云,需要回溯爐渣填埋的「時間點」是否違法。
據悉,立委陳椒華再次舉出「新事證」,諸如業者的「貸款記錄和金流流向」,乃至台南地檢署「在105年」台南學甲爐碴案的不起訴處分書內容,發現「台南環保局顯有誤導檢察官之嫌」,聲稱爐碴可回填工業地並未違法,未發現有申報不實等導致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議員林易瑩則表示,時常聽到市府談地方創生並鼓勵台南青年返鄉務農,但「現實的狀況」卻是,對於非法掩埋有毒爐碴無法遏止,台南市長黃偉哲面對市民質疑,看見的,不是如何降低土壤傷害,而是告訴大家這些都是政治操作、都是公關公司的計策,台南市府至今面對此案一直都像是在「擠牙膏」似的,她呼籲市府應給台南市民一個可以接受的合理說法與交代。
坦白說,筆者雖身為藍營的支持者,但此刻真的要高度肯定一下立委陳椒華與相關願意接力「持續不懈追蹤」的議員與檢舉人,如果沒有他們艱苦卓絕的毅力與決心,這個案子確實可能「早已結案」。然而,面對質疑,台南市環保局竟然繼續托辭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至今已修改20次」,究竟目前所指涉的4筆土地是何時填埋以及建廠?「時間點」都還是要再查證,並與經濟部工業局確認當時業者運用土地的方式「有無錯誤」?因此,台南市政府目前無法確切回答相關疑問與爭點…。
然而,這樣的「幹話」與消極公僕般的「鬼話連篇」,試問,難道台南「在地的受害者」會聽得下去嗎?講白了,這個案子是在地里長「無涉『藍綠意識形態』愛台灣」所舉發,相關案發訴訟時間點更是從「民國105年」就已開始,遑論六都台南在「綠營執政下」也早已超過二、三十年,真要弄清楚經濟部相關規定的「時間落點」,真有「像極了愛情」的那麼複雜艱深嗎?而再說什麼「行政專業傲慢」且近乎轉移焦點地所謂廢棄爐渣的回填方式,又怎麼對得起支持綠營的台南在地鄉親?而市長黃偉哲又怎麼對得起這片養我、育我的土地母親「台灣」呢?
新聞照來源:陳淑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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