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專欄】辯論確應立法強制規定 - 匯流新聞網

VIEWPOINT

【胡文琦專欄】辯論確應立法強制規定
【胡文琦專欄】辯論確應立法強制規定

胡文琦/前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文史工作者

針對新北市長選舉應否辦理電視辯論一事,日昨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表示,他自己的認知是,做為一個參選人要跟市民報告,「這是責任也是誠意」,也因為這樣,所以當有媒體來找他時,他已經簽署同意書。如果要選,又要這樣躲起來還要拖拖拉拉,可見那是一種政治算計,他呼籲侯友宜誠懇地面對四百多萬新北選民的心聲,認真的「面對檢驗」,更不要有「太多的算計」云云。

坦白說,筆者完全認同並接受衝衝衝的「理念呼籲」,候選人辯論基本上應可真理越辯越明的驗證「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何況,進廚房原本就不應怕熱,因此,參加辯論確應是參選人的「責任與誠意」,所有候選人都應誠懇參加政見理念辯論,接受攤在陽光下選民的嚴酷考驗,過多的政治算計與左閃右躲,確實只會讓人看破手腳的嗤之以鼻罷了,而這也應是參加選舉的「普世價值」。

因而,筆者要建議衝衝衝發揮影響力的要求蔡政府立法,強制要求「一定層級」以上的公職選舉,應由公家辦理一至三場的公開辯論,好讓選民可以「不怕貨比貨、只怕不識貨」的選賢與能。此外,衝衝衝更應以「同樣標準」要求民進黨現任四都候選人也接受在野國民黨辯論要求,總不能只有藍營新北辦理,而其他綠營執政縣市的候選人卻可以政治算計、不理不睬的想以逸待勞吧,不是嗎?

圖片取自蘇貞昌粉絲團

匯流筆陣】

CNEWS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CNEWS匯流新聞網:https://cnews.com.tw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