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遭判刑定讞,即將入獄。但是他的老闆朱立倫仍忙著拼總統!想想,那當老闆卻因為「用人不當」而入獄的高志鵬有多受傷?
我們也都認為立委應該為民眾看緊荷包,但實際上,官商民代到底在演戲?還是為人民做事?
人稱「戰神」的立委黃國昌的眼中,看到朱立倫的愛將許志堅遭判刑10年將入獄,在臉書唾棄趙藤雄不斷行賄官員的「遠雄爛爆集團」;而同樣靠行賄取得台電工程的大同集團,他卻不斷地在立院質詢金管會,為的不是廣大小股東的利益,以及公司嚴重違背常態的亂象,而是在替公司派鞏固經營權 ,針對所謂外資就是中資來發聲。
而所謂「揭發中資炒股」、「扣押炒股利益」,說穿了也不是為投資人,因為,大同股價從5元漲到25元,並沒有任何人受害 。說穿了,目的是為了「對付市場派」,避免過半股權打敗公司派的林郭政權。
我來試著整理大同、台電有多少相關弊案 看看和遠雄有多大的差距?
一、大同、台電相關弊案
台電林口訓練中心實習工場行賄案–水電空調工程標案「技術服務費」
(1) 依起訴書:
台電林口訓練中心實習工場行賄案–水電空調工程標案「技術服務費」
1. 102年間,台電公司營建處續辦理台電林訓實習工場「水電空調工程」,標案預算9億3900萬元,底價8億7512萬8000元,於102年6月20日開標,大同公司以底價67%之5億8900萬元搶標並順利得標,「昶昇公司」則為大同公司之下包協力廠商。
二、大同行賄、台電受賄方式:
1. 技術服務費:「大同公司林訓中心工務所」與下包廠商昶昇公司,共同長期以「技術服務費」名義行賄台電公司林口訓練中心工作隊經理周毓良、承辦人高聖文;該技術服務費是由大同工務所向「大同重電桃園廠」請領。
2. 喝花酒、性招待:大同公司招待周、高2人至新北、桃園的越南店性招待。
3. 換取施工方便、驗收放水。
如果從「台灣採購公報網」(www.taiwanbuying.com.tw)的決標資訊查詢,先點選依決標廠商查詢,再輸入「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後赫然發現,從2019年1月19日往前追朔到2001年1月3日,這十八年間,大同公司總共得標政府採購案高達4507件(附件14、15),等於每年250件;若再扣除每年國定例假日後計算,大同公司等於每天得標政府採購案1件以上。
試問,這些政府採購案件有多少比例是喝花酒、性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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