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創作工作室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重視充分實現《世界人權宣言》和1966年國際人權兩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及關於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兩項國際公約」等其他普遍認同的法律檔中,宣佈的人權與基本自由,聯合國大會在2002年通過決議歡迎這一宣言,並宣布5月21日為「世界文化多樣性促進對話和發展日」,以加深人們對於文化多樣性價值的理解,並推動人們了解如何更好地相處。
阿富汗的文物古蹟是具有歷史價值的無價之寶,巴米揚(Bamiyan)位於絲路,為往來歐洲、波斯、中國、印度的商隊必經之地,當地曾有佛教寺院,僧侶在巴米揚峽谷南側山崖的山洞裡修行,並在山洞內雕刻精美的佛像與色彩鮮豔的壁畫,因此這裡成為宗教、哲學、希臘式佛教藝術中心,而巴米揚洞穴也與中國敦煌石窟和印度阿占塔石窟(Ajanta Caves)齊名,共同被列為佛教藝術3大珍貴遺產,為佛教的一個宗教地點。
然而2001年3月12日,神學士不顧外界反對,殘酷轟炸巴米揚大佛,爆炸聲持續了3、4天,矗立1500多年的珍貴巨大佛像就此遭摧毀。雖然歐盟強烈呼籲塔利班領導層「不要執行這一決定,因為它將使阿富汗人民喪失珍貴的文化遺產」,這是一件遺憾與悔恨終生之事。
破壞文化很容易,再重建就非常困難了,許多古文化可以穿梭時空的隔閡,讓生命重現,後代子孫得以沐浴其中怡養人生;而不是身陷文化沙漠之中,有著科技文明的生活,卻伴著空虛人生,不知為何而活。文化乃是國之根本,是留給後代子孫的瑰寶。
最近國際學者們興起研究政府用稅暴力手段對待人民、組織或宗教的史實的案例,都在歷史軌跡中成為。新興宗教研究中心(CESNUR)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無國界人權組織」日前舉辦一場響應「聯合國世界文化多樣性促進對話和發展日」線上研討會,對於稅、人權與心靈宗教提出深入探究。
在台灣,還有多少因為稅務及司法單位的錯誤,造成暗夜哭泣、不得翻身的受災戶?黃文皇律師被台中地院指定擔任遺產管理人,不但義務擔任公益律師,還先代墊新台幣3千多元的管理費用,卻無辜背負遺產欠稅1億1千2百萬元;沒想到國稅局對黃文皇開單重罰,一張一億一千萬元的稅單糾纏他,讓他壓力大到呼吸都困難,長達六個月無法入眠,每天靠安眠藥勉強入睡,甚至有從樓上跳樓輕生的念頭,「為了看著孩子長大」才讓他活下來。
財政部給他的「罪名」是,受處分人未依規定辦理被繼承人張宏基君遺產稅申報,處罰鍰新台幣5521萬8988元!乍聽這項罪名,可能外界會以為是黃文皇律師繼承了一大筆遺產,沒有去繳遺產稅,才會被罰款。事實上,他一毛錢也沒有拿到,還為此事先墊了3000多元。沒吃到豬肉,竟惹了一身腥,黃文皇律師就是典型的受害者!受到裁處的人,不是別人,竟然是他自己,難道公務員都知錯不改嗎?
《寒冬》雜誌將「太極門案件」做為國際案例的研究主題,該雜誌的丹妮拉·波沃倫塔(Daniela Bovolenta)提到世界文化多樣日的由來,是為了紀念2001年塔利班摧毀阿富汗巴米揚大佛這件可恥行為,代表他們不能包容靈性多元主義的存在。這個弱勢群體的具體精神象徵,在他們被攻擊的同時,也被摧毀了。台灣「稅務機關的塔利班」和「行政執行署的塔利班」搶奪了太極門原本預計作為道館的土地,也象徵了他們對太極門的不能包容。
國稅局的納保官侃侃而談,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的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前台大陳志龍教授曾以「屋頂上的公雞」譬喻政府官員的高傲、跋扈與霸氣十足,只會亂叫沒有生產能力,卻以殺雞取卵的稅收方式迫害母雞,為求生存之道,母雞唯有群起對抗才能換取新生。難道國稅局眼裏只有「錢」,沒有「人權」,處處為難善良百姓,國稅局你是王法,你最大了!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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