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銀春/退休人士
媒體報導台中市7歲黃姓男童初學柔道,卻被何姓教練與學長數度重摔、強迫對練,導致腦死昏迷住院,經過70天的持續治療,黃童29日不治離世。事發當時,民眾不解專業教練為何用如此誇張離譜行為對待孩子,在得知該名教練竟不具備教練資格時,更強烈質疑「為什麼何姓柔道教練明明沒有教練證,卻可以去教學生?」,而我們最擔憂的是,還有多少孩子暴露在無證照教練的危險區?
此案中,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出借場地予無教練證照者教學柔道,顯見教練是否具證照根本不在地方政府的考量範圍,且這些單項協會或單項委員會也對外公開說不用教練證就可以教學,那麼孩子的教育與安全誰來保障?
立法委員指出台灣現有的A、B、C三級教練證照制度,從民國81年推動至今已經快30年,卻從未落實,監委葉大華認定相關主管機關對運動類項目教練(包括專兼任、校隊教練或社團老師等)制度管理及監督不周的問題,涉及體制權責問題,已申請自動調查。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訂好了卻沒有人在意,也沒有落實,多少無辜的生命犧牲在行政官員的不作為,然這樣的情形卻不僅僅發生在體育領域。在台灣,人民針對錯誤的稅單可以進行行政救濟,看似完整的制度,卻無能發揮實質作用。因為,提起訴願者需先繳納稅單金額的1/2,繳不起的,就必須面臨被拘提、管收、查封、拍賣財產等後果。
長期以來,行政法院判人民勝訴率不到10趴,因而有「敗訴法院」之稱,而且就算打贏了行政訴訟,還是沒有用的,因為行政法院法官不做終局的判決,而以「另為適法之處分」,導致國稅局將稅單金額改一改讓稅單重生,這就是所謂的「殭屍稅單」、「萬年稅單」。一張錯誤稅單就可讓人生活永無寧日,行政救濟就像扣住人民生命財產的久久連環,甚至為此放棄生命。
小男孩之死喚起民眾對教練制度的關心,監委也自動調查,但連年突破千萬的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可有喚起司法與稅制的改進嗎?從近日財政部長蘇建榮推動行政院會4月15日通過其草擬之「稅捐稽徵法」草案發現,當中錯誤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限縮為10年,新增檢舉獎金核發、標準及領取資格條款等等,以數字障眼法包裝改革,實則傷害人民訴訟權財產權與生存權,真是令人心寒。防疫期間人人都可以發揮良心阻斷病毒傳播鏈,立委諸公們亦應以人民福祉為先,不僅應該阻斷官員自肥自利的病毒,且要加速台灣賦稅人權的真正改革與推動。
照片來源:Unsplash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