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揮舞國旗也違法?蔡政府的謬誤 - 匯流新聞網

VIEWPOINT

【投書】揮舞國旗也違法?蔡政府的謬誤
【投書】揮舞國旗也違法?蔡政府的謬誤

林耕仁/新竹市議員

在今年1月22日,嘉義一名方姓退休警察,在蔡英文車隊總統經過時只是在路邊揮舞國旗表達歡迎,結果居然被嘉義縣警方依照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這樣的執法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在中華民國揮舞自己的國旗也會出事,實在有夠離譜。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認為,原來國安特勤中心已經不只是會保護總統的「安全」,還會負責過濾總統該不該看到什麼?尤其可怕的是,在「中華民國揮舞中華民國國旗,讓中華民國總統看到」這件事,居然會被警方認定是觸犯「公共危險罪」。

國安特勤和警方如果沒有高層指示,會自動曲解違法的定義嗎?我個人認為不會,應該是真正的高層就是不想看見中華民國的國旗,下面的人只好遵示辦理,才會衍生出如此離譜的執法,不過,我們應該探討的是,既然如此不愛中華民國,卻要依附在這借殼上市的目的為何?

其實就是想要不斷偷渡台獨理念,不斷滲透到大家的生活中,講到國名就硬要說是..中華民國台灣而不說中華民國,而且還大肆縱容「去中國化」。這一切其實都是想搞鬥爭,帶風向轉移話題,掩蓋自己的執政缺失罷了。

之前立法院通過了時代力量的一個提案,要求內政部在兩個月內評估更改國徽的必要性。要不然就是說,國徽與國民黨黨徽類似所以要國民黨改黨徽。內政部居然宣稱:「國徽作為國家的象徵,自有其凝聚國人情感之莊嚴意涵,不應輕易修改,反觀政治團體或政黨的象徵物,可隨著局勢變更、社會脈絡適時調整」。

連綠營自己人都說這「顧左右而言他,擺明是文不對題」。立法院叫你研究國徽,你去講別人的黨徽,所以被別人指責「沒種」。搞了半天,其實還不是都是騙選票操作假議題。

但說到底,最讓人氣憤的是,就是他們自己不愛國家,也不許別人愛國。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徵與標誌,懸掛著的國旗就代表了國家的主權。更何況在我們自己中華民國的土地上,熱情地揮舞著國旗的良好愛國行動,居然會被起訴公共危險罪,難道就因蔡總統路過中?

我想,古代皇帝出巡老百姓迴避,未迴避觸犯龍顏遭治罪也莫過於此,這種執法謬誤,人民怕怕。

照片來源:蔡英文臉書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投書】預估台灣小水力發電短期開發潛能

【投書】由小孩之摔與老農之死,看霸凌與輕忽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