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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何時才能見到有效的救濟制度與賦稅人權的曙光?
【投書】何時才能見到有效的救濟制度與賦稅人權的曙光?

葉理理/退休教師

據報導,苗栗卓蘭一老農在自家果園蓋一間資農舍,方便作物包裝,向鎮公所提出申請獲准核發建照,豈料完工前,河川局突然告知蓋農舍違法,勒令拆除,並裁罰205萬元。老農提出訴願期間所有資產全被凍結,連買肥料的錢都無法領取,害老農委屈鬱結,和妻子10天內相繼離世。此案除顯示台灣基本人權不彰、公權力行政裁量權過大外,更凸顯救濟制度失靈的黑洞,一旦陷入無人能招架!

筆者在4月1日世界公民日參加一場「有效權利救濟的法稅改革建言」論壇,其中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葛克昌談到,要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各種的基本權,首重有效權利的救濟,有權力即時的救濟而且有時效,對違法違憲的核課或財產的處分能及時有效地撤銷,不能夠強制執行;葛克昌強調,在確定判決以前必須嚴守無罪推定,很難得當初納保法能如此訂定,卻硬生生被改掉,課稅及執行的權力太大,已造成權力的濫用,人民的生命財產保障岌岌可危!

筆者一位從事保險業的朋友因稅務員未經查證就開出補稅單,恣意認定朋友逃漏稅,補稅加罰3倍並移送執行,若非經朋友詢問後表示要提出申訴而抽案,險些就遭強制執行了。然而有多少民眾能如筆者朋友一樣遇到一位有良心的稅務員,肯認錯重新核算?2020年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31萬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在2019年高調慶祝執法18年,累計起徵金額達5,500億元成果,2020年還期望突破6,000億大關。在亮麗績效的背面?爆發多起超額查封、違法拍賣民產的醜聞,例如基隆陳青旭欠繳1.8萬交通罰單,自居價值250萬三代同堂的祖厝遭法拍,引起社會譁然,監察委員主動調查並斥行政執行署失格;又如太極門未欠稅,土地卻被行政執行署強行拍賣、收歸國有、瓜分績效,震驚國際!

近日行政院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從修法的內容可以看出,例如:稅務訴願,法院判決都還沒出爐,硬要人民先繳部分稅額三分之一,雖然調降暫緩執行繳稅比例,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等,還是違反兩公約,官與民法律上權利的不對等,多在琢磨對人民懲處的數字上下功夫,對於稅務人員的違失全無懲處淘汰機制。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已施行國內法多年,仍無法落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基本人權,在低薪、高消費、高房價下生存的小老百姓,追求有效的救濟制度、擁有公平合理的賦稅人權,何時才能見到曙光?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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