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和/財務主管
媒體報導228受難烈士湯德章故居近日在台南地方人士奔走下募得逾2000萬元修葺費,希望能完整保存這段歷史印記。
據查中日混血的湯德章原本家境貧困,卻苦讀自學考上日本警察,在擔任警察期間,每每看不慣日人欺凌台灣人的行徑,憤而辭職,遠赴日本取得律師資格返台執業。好打抱不平的他,每每為貧苦沒有法律知識的台灣人和日本人打官司,是人人心目中正義的化身。光復以後,也因為不願同流合污,拒絕國民黨政府高官,選擇為鄉里服務,卻因當地霍亂盛行,他建議全面消毒防疫措施無法得到衛生單位的重視憤而辭職。228事件爆發,原本被推舉為228處理委員會治安組組長,後來卻被視為叛亂份子而遭嚴刑逼供,最後遊街槍決。地方人士如此熱心奔走,除了表示台南人對這位曾經為台灣人捍衛人權的先賢烈士的感懷之情,也是樹立台灣揮別威權治國的表徵。
然而歷經逾75年的民主奮鬥過程,台灣人民享受到真正的民主了嗎?媒體報導,基隆某稅災戶因欠稅1萬8千元,遭行政執行署賤賣價值約300萬的祖產,後經各界人士奔走,媒體大幅披露後受到政府高層重視,才驚險阻止這場謬劇。
然而難道受害的只有這一位稅災戶嗎?還是有更多無辜受害者隱藏在冰山底下?事實上雖然表面上台灣已經是高度民主化國家,但是部分政府部門的思想行為,卻仍停留在國民政府時期的威權思維,以為政府是來「管」人民的,而不是服務人民的。這當中尤其以稅務機關為甚,老是把人民當「賊」。把稅收多寡當績效,造成為了增加稅收「脅商繳稅」案件時有所聞,
雖然我國制定了完備的行政救濟程序,讓人民有充分的申訴管道,但是在「官官相護」的官場文化下,及忘記要站在公允立場審判的行政法院「恐龍法官」的「把關」下,稅務行政救濟制度簡直窒礙難行,民意代協調不合理稅單成為一項重要的「選民服務」。稅務機關有恃無恐的托大心態下,積非成是的處事態度,一點一滴地侵害人民權益,甚而侵蝕我國引以為傲的民主制度。
尤有甚者,雖然稅法及行政執行相關法令都有主動撤銷錯誤稅單的法條,例如稅捐稽徵法第40條:「稅捐稽徵機關,認為移送強制執行不當者,得撤回執行。已在執行中者,應即聲請停止執行。」;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均賦予稅務機關及行政執行單位主動撤銷問題稅單之權責,但是即便知道稅單有誤,這些單位也鮮少主動撤銷錯誤稅單,非得讓人民陳情個半死,動用所有資源「驚動高層」,才可能有一線生機。
例如台北某補習班班主任,被強加補習班負責人積欠高達上百萬的補稅加罰鍰,至今仍未還給被害人公道;被政府受命擔任公司清算人的公益律師黃文煌,竟遭課徵上億元的補稅加罰鍰,經過十餘年的陳情,稅單也還沒撤銷;還有法院13年前就已經判定國稅局課稅違法的稅務冤案,國稅局竟還抱持「多少繳一點」的心態,硬是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只因他們沒有能力、沒有靠山就可以被稀哩呼嚕地做掉了嗎?
如果政府部門,無法完全褪去威權心態的外衣,無法建立為民服務的民主制度,試問我們如何對得起這些畢生為人民爭取權益而拋頭顱灑熱血的民主先烈?為他們奔走立碑又有何用?遭罷免的高雄市長韓國瑜,「莫忘世上苦人多」的金句言猶在耳,高舉勝利旗號的執政當局,是否也要致力於審視政府部門披著羊皮的「威權之狼」,真正為苦人伸張正義,讓人民心甘情願高喊「我台灣,我驕傲」?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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