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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實施全民基本收入才能讓小燈泡犧牲得有價值
【投書】實施全民基本收入才能讓小燈泡犧牲得有價值

李翊宸/政法哲學研究者
古今中外無論是升學、求職或人員晉陞,通常都以擇優取才的方式為之,因此造成資源與權力之分配,總是集中在少數人身上,而多數人則沉浮於人海,甚至被社會所邊緣。

在這種情況下,魯蛇們要嘛認命接受社會制度的安排,不然就要鋌而走險圖謀資源重分配,甚至危害他人渲洩其不平之鳴,就算自暴自棄無所事事,也是人力資源的一種浪費。惟不管何者,皆為社會上一股不安的躁動。

於是,社福、警政或司法等人員,因為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導致案量大增、人員過勞,連帶地監獄也人滿為患,並因矯正效果有限及脫離社會過久,而製造出更多的人形廢物。成功人士則惶惶不安,必須花費更多的財力、物力保障其身家安全,最後,這個社會没有一個人是贏家。

擇優取才雖說是天經地義,但「贏者全拿,輸者自負風險」的遊戲規則,卻有待商榷。贏者,絕非單靠己力,尚需天時、地利、人和等各種條件,方能獲致成功。輸者,亦非毫無價值,畢竟失敗為成功之母,況且發明交流電的特斯拉,之所以窮愁潦倒,除了不善營生外,更多的是先知先覺於直流電稱霸的世界數個世代。

基於此,贏者不應全拿,輸者之風險亦宜由全國共同承擔,如此人人都可不畏競爭之險惡,盡情發展所長,成功不必在我,但必然實現自我,至少還可以作為他人未來成功的墊腳石。準此,「所得重分配」便不得不成為進步之社會制度下的一環。

在所有「所得重分配」的方案中,全民基本收入是最令人驚豔的。全民基本收入係指沒有條件、資格限制,每個人民皆可向政府定期領取一定金額之金錢,以滿足其基本生活所需。不但可以維持競爭下的失敗者其基本生活所需,保有東山再起的機會,也讓成功者享有穩定的社會環境,保障其生命、身體及財產上之安全,其他社福、警隊、司法、監獄的耗費亦將隨之驟降。

雖然全民基本收入招致使人怠墮之批評,其實該政策只是無條件給與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錢而已,要過上小康的生活,仍需靠個人努力。當然也有可能出現拿基本收入酗酒、吸毒等情事,那也只需要於此類極端案例降低金錢給付比例,充以實物給與即可,或另外制定專法課予其能力所及而有益改善該窘境之義務也行。

去年7月初,曾發生火車票補票爭執,導致年輕優秀的李姓鐵路警察殉職之事件,一張台南至嘉義139元的自強號車票,造成了國家重大而難以彌補的損害。鄭姓嫌犯妻子說,是因為近期收不到貨款的經濟壓力,才讓他情緒失控,進而鑄下大錯的。現在想想,如果當初有全民基本收入之實施,或許就能避免這種憾事了吧!

關於小燈泡事件,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林萬億表示,王姓嫌犯屬於「社會挫敗型」的人,這種型的人無法確定自己發生什麼事情,他的反撲就是攻擊不特定對象。依此觀之,以關懷弱勢、社會挫敗者著稱的全民基本收入,可以使其發展興趣所長,裨益建立自信心及自我價值,應該就是降低此類社會事件的最佳良策。

若問,怎樣才能讓小燈泡犧牲得有價值?我想,非全民基本收入莫屬了!

照片來源: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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