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正中 / 臺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
欣見同達綠能公司團隊,在花蓮玉里的農田灌溉渠道上完成一座小水力發電廠,而且是國內業界合作努力完成的自創水輪機設備案例,值得肯定與讚揚。國家再生能源政策是正確的,世界潮流亦是。但政府的責任是要營造民間產業投資環境,讓小水力發電產業有生存空間,能賺錢並能永續經營,此行業才能健康的永續發展。
目前小水力發電不合理的躉購費率(FIT制度)是此產業發展的絆腳石。以此次灌溉渠道上小水力發電廠為例,投資成本以1400萬來計算,發電容量80KW,保守估計每天約產電約1000度(80x24x0.5),以樂觀角度平均每年可發電日300天來計算,則每年發電量約30萬度。再以每度電躉購費率(賣電給台電公司的價格)2.8元來算,每年收入約84萬元。
再深入討論成本效益、財務管理,光是投入建設成本1400萬元來說,每年發電收入84萬元,則要16年以上才能回本。如果再加上每年的操作費、維護費、整修費,則幾乎要到18至20年才能真正賺錢。試問此情況有民間企業會投資嗎?光是銀行團融資問題,他們也是興趣缺缺的!
而此案是因為能源局的業界能專計劃下的案件,有補助建設成本約40%,所以此案團隊才願意推動。試問政府,此案的所有收支財務報表都是公開且能源局可看到的,其公正性可信任的,拜託能源局參考並引用。
在民間努力下,小水力發電技術成長快速進步,甚至臺灣環境公義協會已與日本「全國小水力利用推進恊議會,J-Water」簽署合作MOU,達到台日技術交流平台功能。政府此時提高躉購費率並分級訂定,此其時也。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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