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手搖杯「加料」也要標示熱量了!食藥署今(5)日公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再度祭出標示新制,其中最新要求業者必須標示該杯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包括國人愛「加料」的珍珠、粉圓、布丁、椰果等熱量跟糖量也要通通算清楚,不再讓民眾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熱量跟糖量下肚。
食藥署公告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修正的「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其中最新規定就是將現行添加糖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的標示修正為「應標示該杯飲料總糖量及總熱量,並得以最高值表示之」。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新制實施對象包括了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以及速食店等,只要有現場調製飲食者,標示通通得符合新制;其中「應標示該杯飲料總糖量及總熱量,並得以最高值表示之」即包括了過去未要求納入的各種加料。
李婉媜說,上述標示,業者可以選擇2種方式來標示,一種是誤差範圍不可以超過120%;一種則是標示最高值;如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開罰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另一方面,考慮過去業者實際標示遇到的問題,此次公告也修正現行總咖啡因含量標示方式的規定,除原訂以紅黃綠標示區分外,亦得以標示該杯飲料總咖啡因含量之最高值。
李婉媜說,同時已行之有年的果蔬汁含量標示部分,新公告也講得更清楚了,新增果蔬汁含量未達10%者品名應標示為「○○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更明確果蔬飲料的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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