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醫院遭爆竟把一次性的自費開刀耗材消毒重複使用。(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一次性使用的自費開刀耗材,媒體爆有大醫院竟以為民眾省錢為由,消毒重複使用,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9)日喊查,已請各地衛生局進行了解,強調無論動機是怎樣,一次性使用手術耗材的規定就是只能單一使用,否則依違反醫師法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
國內媒體披露用於手術中止血、切割、燒灼之用的自費開刀耗材「雙極電外科器械」,在健保署的「醫材比價網」中卻出現4.7萬元到3000元不等的極大落差,箇中原因竟是有大醫院「幫病患省錢」消毒重複使用,遭點名的包括台大醫院、秀傳醫院等。
食藥署強調,核准仿單載明是一次性耗材,就限用一次,醫院重複消毒使用就是違規;石崇良進一步指出,一次性手術耗材限用一次,違者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4,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1個月以上、1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石崇良強調,醫藥品查驗登記基於考量安全跟效能,若是一性次手術耗材就只能單一使用,無論動機是怎樣,皆應以病人安全為前提。
石崇良說,衛福部已請地方衛生局去了解,其實,自費耗材早就是每年衛生局查核重點,但過去主要是查察醫院售價是否符合當初申請,價格是否透明、有收據等,未來衛福部會要求加強就價格落差的異狀進行查核。
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事後僅回應媒體,台大醫院一直堅守醫療品質至上,並充分尊重每一位醫師的專業及病友自主選擇權,一定會對醫療做最好的把關,目前台大以醫材管理委員會管理重覆使用醫材,會有嚴格審查以確保符合感控、安全等條件才行之「也只有很少數的項目!」。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則痛批,病人安全跟感染管控的底限,是不能用「省錢」二字帶過,健保署「醫材比價網」的價差早見端倪,卻不見主管機關介入,從過去醫改會2004年揭露洗腎人工腎臟重複使用到現在,始終只見食藥署、健保署、醫事司三不管互踢皮球。
朱顯光說,看病不是買菜秤斤論兩,民眾不可能透過比價就能聰明消費,要求衛福部應建立制度,依國際及原廠標準一次清查哪些醫材只限一次使用、哪些可以重複使用,建立消毒SOP、也讓民眾可以知情選擇。
照片來源: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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