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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大不實醫療廣告3年揪326件 「網路」害人最多
誇大不實醫療廣告3年揪326件 「網路」害人最多

▲台北市誇大不實醫療廣告3年就裁處有326件。(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不實、誇大醫療廣告在網路流竄最多!台北市衛生局今(14)日最新統計,近3年台北市抓到、裁處醫療機構以誇大不實、特價優惠招攬醫療業務的醫療廣告就有326件,裁罰金額2224萬元,居全國之冠,其中一違規「大戶」亂賣雷射、消脂針等醫美產品,1年就被罰了13次、多達325萬,罰到躲到別縣市去了。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公司行號並非醫療機構,不能廣告醫療業務,亦不得販售醫療卷,違者依醫療法可裁處5到25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視察吳秀娥表示,近3年來,台北市分別裁處醫療機構違規醫療廣告122件、113件以及91件,上述違規「大戶」則是在105年被抓到,次次處以最高罰金,罰到怕了,乾脆轉移陣地,改到別的縣市去開業。

吳秀娥提醒,醫療機構內的醫療服務,並非商品購買的消費行為,民眾若有美容醫學服務方面的需求,應到合法的醫療機構,接受醫師的診察與後續醫療處置,繳費後應領取醫療收據。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誇大不實醫療廣告以網路廣告為最大宗,占了87%,其中又以各種強調A+B組合價、買十送一優惠價等手法最多,在哄騙民眾買多送多甚至預付費用之後,衍生不少醫療糾紛。

吳秀娥說,在台北市的醫療糾紛申訴當中,即有2到3成來自於美容醫學,不少民眾都是在預付大筆費用之後,才發現對療程效果不滿意,卻無法退錢或根本做不完,才驚覺誤入廣告陷阱。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擇美容醫學療程時,應多想想、多問問、多看看,不要被天花亂墜的廣告和五花八門的行銷手法所影響,要注意「六要三不」原則,並保留收據等相關事證,以避免醫療糾紛之發生並保障自身權益。

「六要」:
(一)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二)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
(三)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
(四)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
(五)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
(六)要要求開立收據。

「三不」:
(一)不要相信「全國第一」、「全球獨創」誇大用語
(二)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
(三)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照片來源: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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