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路借貸無法管 立委籲金管會別逃避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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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路借貸無法管 立委籲金管會別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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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路借貸無法管 立委籲金管會別逃避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綜合報導

在英、美國已經行之有年的P2P網路借貸(peer to peer network lending),在2016年正式進入台灣。網路借貸平台打著低信用門檻、高投資報酬等標語,媒合借款人和放款人,畫出互利雙贏的願景,但背後隱藏許多問題。立法委員林俊憲1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金管會,務必重視新形態金融行為,不能等問題發生才亡羊補牢。

P2P網路借貸發展自2005年起,全球第1間P2P網貸Zopa.com在英國誕生;隔年,美國最大的P2P網貸公司Lending Club成立,至今貸出合新台幣千億元,甚至已經上市。P2P網貸模式進入中國後發展相當蓬勃,而臺灣則是在2016年開始有鄉民貸和LnB信用市集等業者上線。業者只提供平台,負責媒合借款人和放款人,並收取1~3%不等仲介費;至於金流部分則是雙方,包括金額、利率、還款時間都可以自訂。

這些業者是怎麼吸引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在借款人方面,業者打著低利率、低信用門檻特點,就算在銀行信貸借不到錢,也可以在網貸平台上申請看看。網貸業者稱放款人為「投資人」,以高投資報酬、小額也可以投資等利多吸引放款人加入。但是關於P2P網貸的缺點,例如:信用風險、平台風險、非法集資等,業者絕口不提。

中國的P2P網貸歷經爆發式成長、到泡沫化的幾年間,製造出規模高達425億至638億人民幣的呆帳,更有主打利率低、審核快的「校園貸」導致學生自殺等社會事件。美國Lending Club去年也爆發違規出售貸款事件,使財政部門開始對相關業者制定監管框架。P2P網貸的發源地英國,則在2014年金融市場行為管理局發布了P2P行業監管專法,規範業者的最低營運資本額、客戶資金分離管理、爭議處置及補償機制等。不過,我國金管會卻做出「台灣P2P產業尚在發展階段,將不會納管或制定專法」的決議。目前P2P業者不受金管會管轄,只要向經濟部登記「資訊服務業」即可成立公司,經濟部並不能確實掌握業者成長數量及該產業的發展趨勢。

林俊憲表示,P2P業者為了吸引客戶,在借款人徵信調查部分把關寬鬆,當放款追不回產生呆帳時,再建議債權人將債權賣給其合作的資產管理公司,這種做法與金管會杜絕暴力討債的目標背道而馳。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指出,台灣已經有「校園貸」業者出現,讓學生用學生證就能借錢;另外也有詐騙集團利用P2P網貸平台取得會員個資,包括提款卡、存摺、證件等。金管會切勿等更嚴重的事件發生才來研議監管機制。

林俊憲認為,金管會目前採「機構別監理」,拿這些行業別模糊的P2P網貸業者沒辦法。建議應該參考英國「功能性監理」模式,從金融活動或商品的功能面劃定各機關監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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