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你曾在Google上搜尋自己的個人資訊嗎?例如本名、曾使用的SNS帳號名等,看看搜尋結果跑出什麼來?歐盟近日擬擴大「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以保護個人隱私權,但搜尋巨頭Google卻強烈反對,認為這麼做恐怕會成為部分國家的審查工具。
「被遺忘權」由歐盟在2014年提出,受到多數科技公司包括搜尋引擎、社群媒體平台的反對。歐洲法院在本(9)月11日舉行被遺忘權聽證會,會中邀約15名法官與70多名相關利益人士,探討被遺忘權是否應被應用在其他Google網域,全案將在2019年初做出裁決。
Google指出,自2014年以來已經收到超過70萬條刪除個人資訊的要求,並且已刪除了270萬個網址。面對使用者的要求,Google刪除了不到一半(44%)的搜尋結果,並且只有在當地國家的域名上刪除這些結果。歐洲監管機構認為,這項人權應當擴及全球網域,否則歐盟的數據保護不過是泡沫一場。
歐盟史上最嚴格個資保護法GDPR在今年正式上路,該法賦予網路使用者有撤回同意或要求刪除個人資訊的權力,並強制要求企業做好用戶個資保護,若違反可罰款最高全球營業額4%或2000萬歐元,盼能藉此改變現代企業蒐集與利用個人數據的方式,並令企業警惕。
然而,事實上受到GDPR保護的僅有歐盟公民,加上在目前歐洲被遺忘權相關法令規定下,Google僅會刪除歐洲域名的個人資料,因此歐盟希望未來能擴大這項人權,此次聽證會便是在探討是否應該擴大刪除域名範圍以及健康、刑事紀錄之外的個人數據。
Google則認為,每個國家對待個人隱私與言論自由的平衡有不同的作法,歐盟不應要求將這項權力擴及全球其他國家,且這種做法很可能為部分「不那麼民主」的國家所利用,嚴重侵犯了公眾獲取合法資訊的權利。
消息來源:telegraph、BBC、WSJ、GIZM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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