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立郢/專案經理
天有不測風雲,即時風雨斷人行,臨時停車換個雨衣行不行?
答案當然是不行,不同媒體的標題訴說著同一件事,一張罰單讓全網炸鍋!騎士臨停穿雨衣竟收罰單。
不過網路一面倒地表達不滿,一名女網友近日收到一張罰單,違規事實寫:「在劃有紅線處臨停」,仔細一看,當時女騎士正在穿雨衣,網友看了全怒譙:「太離譜!」「檢舉的很靠北…審核的很沒腦!」「檢舉魔人真的有病!」
近來,在網路上時常有檢舉紛爭的報導,有了檢舉制度,就有人為了檢舉而檢舉,不管合不合理,有時還為了獎金,同1張照片檢舉多次。檢舉若是為了安全,衛生,公共權益,這無可厚非,怕的是為了利益,檢舉的心態已經不符合當初的立意。
獎金引發貪婪已是不爭的事實,而所有獎金之中,又以查稅獎金最優渥,現居金融高層凌忠嫄女士,時任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局長時,2010年應邀到政治大學演講,竟然對著這群莘莘學子高唱「你是我的眼」而其回答同學關於獎金的提問時說「有獎金,最高480萬」。多麼致命有料的吸引力,以此引誘學生純潔幼小的心靈,會不會太超過,果不其然受到輿論一致的譴責撻伐。
然而,據筆者所知,戒嚴時期所訂的《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早在2003年朱星羽等160多位立委就提案並於隔年廢除,以避免稅務人員亂查稅。
2004年被廢止的條例,2010年凌忠嫄還在說,這是失憶還是時空錯亂,實在讓人摸不著頭緒。可以確定的是,2008年財政部竟以內部「作業要點」,讓查稅獎金以稅務獎勵金之姿死灰復燃!年年編列上億元預算。至今已超過十幾億元!
有錢能使鬼推磨?財政部竟然可以為了獎金跳過法律,這還真讓人開了眼界。
為了獎金還有可能做出甚麼事呢?有一次監察院認定國稅局沒有查清楚所得性質,故意忽視有利證據,要求檢討改進。206位收到函查表的回答都說是贈與,但凌忠嫄局長在回復監察院時,公然說謊,竟然說沒有一個人是贈與!
違法,說謊,偽造文書,似乎都伴隨著獎金而來,罰款事小,稅災有時導致家破人亡,簡永松,黃文皇,葉揚春,吳沛純的故事,令人鼻酸。看到檢舉新聞,想起鼓吹檢舉最有力的高層,想著凌忠嫄還是身居金融界要職,心中五味雜陳。之所以有檢舉魔人一詞,代表正義已不再是正義,其中更暗藏多少金錢遊戲,再一次為「檢舉」與「獎金」結合的合理性表達異見,並抱持戒慎恐懼的態度。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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