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遠/退休族
曾任銓敘部長的朱武獻與前總統嚴家淦四子嚴雋泰官司判決定讞,嚴妻需還一千萬不當得利;但朱武獻因拿不到錢,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嚴妻名下已無財產,依照執行署日前拍賣欠稅欠費的家族墓地(園)作法,已故總統嚴家淦之墓園,是否也將面臨拍賣的命運?
傳統民俗中,挖絕戶墳與踹寡婦門、吃月子奶、打瞎罵啞一樣,都是天理難容的大缺德事。但是執行署卻屢屢以霹靂討債手段,打破眾人三觀。而其實行政執行法53條明白規定下列之物不得查封,更遑論拍賣。
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
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
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
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
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
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
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
從法律條文中,我們看到當初立法者對人民基本生存、教育、名譽、信仰、祭祀、智慧財產…等人權的完整保障,但執行官員不僅視國家律法為無物,甚至沾沾自喜其傲人的執行力。
稅改團體也曾批露,一位補習班老師,本來想頂下補習班,但後來買賣沒有成立,國稅局竟前老闆欠稅加罰款一百多萬元稅單寄給她,從此這位老師從此陷入地獄般生活,不僅自殺兩次,還罹患憂鬱症與癌症,執行署強大的執行力,連保險公司給付的治療費用也不放過,讓她透過影片哭喊:「我已經在死亡邊緣,國家還不放過我」。
究竟是甚麼原因讓執行署為了討債,把法律踩在腳下、不給人活路、連死人安住的墳墓也不放過?台灣一年新增的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高達1431萬件,沒有人去問一個正常國家,怎會有如此高的欠稅欠費人數,而認為欠稅欠費罪該萬死,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更糟糕的是,國家不僅不問罪這些違法的行為,還給予獎金鼓勵,造成他們宛如像殺紅眼的惡少,屢屢做出違背國家法律與人情的行為。
推動民主的前輩殷海光曾說「法律不會說話」,法律不能自動的應用於任何人頭上,應用法律的,是站在法律後面的人,只有宅心仁厚、尊重人權、服從眾意、以天下為公且以天下為重的人掌握行政法律的決定權,大家才有理由相信他公正地行使法律。
台灣人民長期追求法治與人權,但執政者不僅對於人民稅改請願沉默以對,連國會對稅捐稽徵法的修法,也縮短人民請求權利,顯示台灣對賦稅人權的輕視。近日還傳出有25位國際專家連署致信給蔡英文總統表達關切稅務冤案,指出這案件一開始就是個錯誤、被惡意栽贓的假案,此案顯然有損台灣得之不易的聲譽。賦稅人權攸關人民生活與經濟甚鉅,但卻被追稅討債這件事重傷,如果不加以修正,恐將步步走向威權,被民主的潮流與盟友所拋棄。
新聞照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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