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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放縱公權力對婦女施暴 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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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放縱公權力對婦女施暴 算甚麼?

黃少富/家庭主婦

2021年底發生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結果高嘉瑜的手腕 雙膝受傷 嘴巴裡面都是血,還被勒脖子 整個臉都腫起來,醫生說沒看過這麼嚴重的家暴。高嘉瑜表示當晚林發現前男友傳照片給她,想請她幫忙買東西,竟抓起她的頭髮拖行,抓狂的爆打,甚至在事後還用各種方式予以恐嚇與威脅。雖然高嘉瑜在立院質詢,表現出十足的犀利與強悍,但當林秉樞對她暴力相向時,由於男女力量的懸殊,她毫無招架餘地。

這起家暴案除了引起國人的憤怒,蘇貞昌院長也回應「我們譴責任何暴力,男人打女人更是豬狗不如!」 但不幸的是 會暴力相向的不只是林秉樞。 2020年9月19日新竹也發生一起嚴重的國「家暴」力案件, 一位在路邊舉牌的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黃媽媽,遭竹北六家分局十數名警察以「現行犯」逮捕, 漏夜偵訊並移送地檢署,限制住居,黃媽媽當晚因驚嚇過度,得到急性壓力症候群。

黃媽媽舉牌並不構成現行犯要件,卻遭如此殘暴對待。但就像林秉樞一樣,暴打人之後還持續以威脅恐嚇的方式,試圖要被害人閉嘴。919隔天,竹北分局局長謝博賢召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抹黑黃媽媽是暴民, 且李姓執行官「接力追打」, 對不認識的志工媽媽一舉提告《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加重誹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5項罪名;具有司法官資格的李姓執行官,竟對一個未曾謀面的志工媽媽,做出如此嚴重的指控,若要說高嘉瑜遭受家暴,那麼黃媽媽就是被一群惡漢群體圍毆。

兩起形式雷同的暴力事件,最後結果卻有天和地的差別,高嘉瑜立委受害嚴重,因而新北地院漏夜審理,認定林姓嫌犯涉犯傷害、恐嚇等罪,立即將林秉樞裁定羈押禁見。

但919黃媽媽事件,涉案新竹縣警局局長黃家琦、竹北分局分局長謝博賢、六家派出所所長葉日仁,均在一月餘調離現職並一一升官,我們將心比心,如果林秉樞靠著強力背景而躲過法律制裁 甚至獲得機關重用,這難道不是對被害人最嚴重的鄙視與傷害嗎? 還是因為高嘉瑜貴為立委,而黃媽媽只是一介民婦,就可以任由強權暴打踐踏?

今天是婦女節,相信如果高嘉瑜是男性,我想不至於受到如此傷害,而黃媽媽也是在神秘客,以電話遙控竹北六家分局警察「找一個老一點的」弱一點的下手被選中。 文明的社會即使發生強權欺凌弱小至少有法律的保護,但我們看到919黃媽媽事件,恰恰相反。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對此表示,公權力的執行本來就是可受公評的,哪有什麼犯罪!這不用法律系的學生都知道。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直言,正常的檢察官看完黃媽媽舉的牌子,直接就不起訴了,竟還荒謬強制處分。雖然李執行官對黃媽媽控告獲不起訴處分,但傷害已經造成,黃媽媽今仍持續回診就醫。

蘇貞昌院長認為男人打女人是豬狗不如,但我們想問的是,動用群體公權力爆打手無寸鐵婦女,還得到嘉獎的作法,又算甚麼?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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