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耀星/上班族
我是銀行理專,每個月都有業績目標需要達成。很多金融業都會有所謂的佣金,雖然我服務的單位沒有佣金,但還是有達到目標的壓力。有些理專為了達到目標,會販賣一些手續費收入較高的商品。手續費撥補高,理專經常就會往那個方向行銷,如果與總行目標不一致,除了績效差之外,在銀行的發展也會受限。
金融商品從設計到產出這當中考驗著人的良心,風險往往是顧客在承擔當。例如:發生疫情以及俄羅斯與烏克蘭戰爭造成股市大跌,理專人員是第一線的擋箭牌,擔心顧客客訴以及市場的風險,最後成為犧牲品而離開職場,所以我在做理專的時候,都會自我警惕,同時告訴學弟妹:要達到目標,也要保護自己以及顧客的資產,三方取得一個平衡點,學習中庸之道,不要昧著良心只顧著行銷商品,要教導顧客承擔風險的能力。
有一則新聞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追查積欠稅金,一名20多歲的工程行業者,2年來因為無力繳交營業稅、勞健保費與交通違規等共30萬元,行政執行署將他名下一筆12坪的「墓地」,用5萬元底價拍賣以抵繳積欠費用,也就是連祖先「墓地」也收來拍賣,令人不解的是,行政執行署真的是為國庫努力嗎?還是因為執行績效獎金作祟,連墓地不放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打著對外宣稱「執行有愛、公義無礙」,卻連墓仔埔也要拍賣,按行政執行署99年度署聲議字第 836 號行政函釋所載:「強制執行法第 53 條第 1項第4款規定:『左列之物不得查封:…4、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蓋此等物品,非為交易而設置,如予查封,不易變價,於債權人無益,而於善良風俗及宗教信仰則有所損害,自宜禁止查封。」況且,我國憲法第13條明文保障人民有宗教、信仰、信念之自由,行政執行署的作為殘暴不仁,簡直是國家霸凌人民的典型惡例!
行政執行案件新收件數從民國100年到109年,年年增長,107年到109年更是連續三年破1千萬件。另外徵起金額3,563億當中,以財稅案件跟健保案件最多,各1,150億左右,如果扣掉北北高健保案件,財稅案件佔了近六成。種種跡象跟數據,顯示出台灣法稅制度的暗黑力量逐漸擴大,這些沒有法源的獎金制度就像沉默的殺手,默默剝奪人民的財產權與自由權。
如果無良的理專跟無良的稅務官員、行政執行官員一樣,為了自己的獎金做出曚蔽良心的事情,損害的是客戶的信賴及財產也斷了自己的聲譽。只是公權力的濫權,製造更多社會的不安以及家破人亡,希望無良的官員快快良心覺醒,不要再為了績效獎金,讓台灣的民主自由蕩然無存!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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