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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論壇】莊伯仲:反媒體壟斷團體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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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論壇】莊伯仲:反媒體壟斷團體又來了!

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解除戒嚴之後,台灣漸次開放大眾傳播媒體供候選人進行廣告宣傳。斯時歲末選舉,常見屬名「一群愛國家愛鄉土的青年」或是「一群喜歡安定的家庭主婦」的廣告,內容不是批民進黨搞台獨破壞和平,帶來戰火;就是罵民進黨分你我撕裂族群,製造衝突。但正常人一眼就看破手腳,因為這些廣告擺明就是幫國民黨助選造勢的;更何況在各大報刊登半版廣告少說數十,多則上百萬元,這群熱血青年、家庭主婦哪來閒錢玩這把戲?

黨國幽靈已一去不復還。不過,就在十一月二十三日,屬名「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的團體於各大報頭版刊登廣告,指稱中部某大系統台的作為讓全數新聞台為之噤聲,「媒體巨獸正在成形」云云。一時之間,讓人發思古之幽情,憶起了當年那些奇怪的選舉廣告。

人家到底有沒有搞媒體壟斷,二十六日的《蘋論》已見北科大智財所江雅綺教授的高論,不必筆者多言。其實反媒體壟斷就和黨政軍退出媒體一樣,都是具有正義高度的論述,而且也有相同的立論邏輯。之所以如此主張,主要是一來資源有限,二來民智未開。畢竟當年的類比頻道頻寬有限,如被黨政軍入主,就會排擠他人使用,再來則進一步成為宣傳機器,洗腦人民。吾人對媒體壟斷的憂慮也正是如此,會不會跟昔時黨政軍一樣,財團透過購併手段形成一隻難以抗衡的媒體巨獸,「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地限縮了言論自由?不過時移勢轉,進入數位時代之後,透過訊號壓縮,廣電頻道成百上千,已非稀有資源,再加上言論市場百家爭鳴,眾聲喧嘩,亦非一家之言所能獨治。電視盒、電視棒等OTT網路平台才初試啼聲,就打趴國內一票有線電視業者,近兩年已有15%訂戶退訂,超乎預期。在這樣的匯流變局裡,媒體改革更應有新思維,矯枉過正,實非國人之福。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民國一百年通過的預算法六十二之一修正案上。該條文主張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禁止政府進行置入式行銷,並要求相關宣導均須註明廣告和辦理機關。於是我們在國產偶像劇中竟然看不到如韓劇般的反酒駕置入橋段;於是過年前收到的縣警局春聯、紅包袋被莫名奇妙地標上「廣告」二字,想來都讓人心酸。該條文因恐窒礙難行,後來雖又增訂「執行原則」,但各政府機關生怕宣導經費無法報銷,寧願保守以對,導致政策行銷活潑不起來,倒楣的還是大家。

媒體改革沒人會反對,但不宜無限上綱,反媒體壟斷亦復如是。

 

新聞照來源:www.shutter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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