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
很快地又進入到了一個新的月份,而本月有個全新的法律正式上路,那就是大家期盼已久的跟蹤騷擾防治法,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新法在昨天剛剛上路,馬上就出現了第一起適用的案例,有位女子向警方報案,表示自己遭到前男友長期的簡訊騷擾,無論怎麼勸阻都不聽,而在跟騷法正式開始施行的昨天,她又再度收到前男友的騷擾簡訊,內容甚至還帶有恐嚇的話語,讓她嚇得直接報案,而警方最終也依據跟騷法的規定,核發書面的告誡,要求女子的前男友不得再對其做出騷擾行為。
大家可能會好奇說,發生這樣不斷騷擾前女友的事件,結果最終只有給予單純的告誡,這位瘋狂的前男友難道不會有任何的懲罰嗎?跟騷擾究竟有哪些較為實質的管制方式,來阻止這些騷擾事件一再發生呢?
首先,關於所謂的跟蹤騷擾行為指的是以人、車、工具、設備、網路或其他方法來對特定人反覆做出違反意願,且是性或性別相關的行為,導致他人心生恐懼,影響日常生活,例如前面提到的女子,因為受到前男友不斷地以簡訊方式進行騷擾、恐嚇,導致她非常害怕,進而影響到她生活的狀態,這樣的情況就會是屬於一種跟蹤騷擾行為。
接著,來說說大家比較關注的重點,也就是關於處罰的部分,基本上,若是有違反跟騷法的情況,在受害者報警後,會先由警方向加害者提出書面的告誡,若加害者在被告誡的兩年內再次做出跟騷行為,受害者才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不過,跟蹤騷擾的加害者們千萬不要以為違反跟騷法就只是會收到書面告誡這麼簡單喔!
假如做出了前面提到的跟蹤騷擾舉動,最高可是面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的罰金;若是行為時還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更是會面臨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在刑罰上比起原本社維法內禁止無端跟蹤騷擾他人規定的罰鍰可是嚴重許多。
此外,若是對方真的一再做出這樣的跟蹤騷擾行為,一定要盡可能保持冷靜並蒐證,如果對方再被告誡後仍舊不聽勸阻,就一定要記得聲請保護令來限制對方的行為,因為只要對方違反保護令內容,他也會因為違反保護令而有相關刑責,在這樣多重的限制警告下,才能讓對方徹底從你的生活中消失,讓他不會再繼續影響你的生活!
新聞照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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