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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意外先有後婚 孩子身分該怎麼認定?

【黃靖芸專欄】意外先有後婚 孩子身分該怎麼認定? 5

黃靖芸/律師

有位女網友跟男友交往時表示自己不希望先有後婚,也就是不希望在結婚前就懷孕,然而男友卻做出了讓她很傻眼的事情,對方竟然事先偷偷拿針戳破保險套,而且還在發生關係後好幾天才告訴她,這讓她非常生氣,上網發文求助,很多網友都勸她盡快看醫生並且應該分手,因為這樣不尊重人的男友真的非常糟糕。

男友這樣的行為確實非常不妥,對於是否要有小孩應該要兩人討論過再去決定,而不是對方不願意,自己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強迫對方懷孕,想要先有後婚,這樣對於對方來說不只很不尊重,甚至會讓對方可能因此懷孕造成極大的困擾,不過也有人好奇說,假如真的跟另一半在婚前就有孩子,那這個孩子應該如何歸屬呢?

民法裡有規定,只要在婚姻存續期間受胎生下的子女就會被視為是婚生子女,那麼像是先有後婚的情況會是怎麼判定呢?先有後婚大概來說就是指結婚前就已經懷孕,然後婚後生下孩子的情況,而如同前面所說的規定,只要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受胎或是生下的小孩都會是屬於婚生子女,因此就算是先有後婚,這個孩子仍然會是婚生子女,並不需要再經由其他法律程序去轉正孩子的身分。

如果夫妻是在結婚前就已經生下了孩子,那麼父母跟孩子要透過什麼程序才能在法律上有真正親子關係呢?

因為孩子在雙方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就已經誕生,因此這個孩子就不會是民法所說的婚生子女,而要使這個孩子變為婚生子女,最簡單的方法就規定在 民法第1064條:「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簡單來說,只要生父與生母結婚了,原本的非婚生子女就會因此而準正為婚生子女。

此外,除了結婚這個方式以外,還有一種方式能夠讓孩子變成所謂的婚生子女,那就是透過生父認領這個孩子,這個孩子也就會被視為婚生子女;除了按照法定程序去進行認領外,假如有辦法證明孩子是有經過生父撫育的,就會視為生父對孩子的認領。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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