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
李永然/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
民氣當然可用,政治人物為贏得選舉,尤其不會放過。當房價飆漲被認為是失去青年選票的罪魁禍首,朝野各黨爭相出手打炒房,並不意外,但用倉促的政治手段去處理市場交易問題,經常錯殺過頭。立法院高喊要在元月九日三讀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修法急躁,不能讓它粗糙通過。
回顧台灣房地產過去三十年的起起伏伏,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超漲或超跌的現象。主因就是出在台灣房地產交易的相關法律陳意過高、規定繁複重叠、不易執行,結果造成建築產業和交易行情一直在「市場失靈」或「政府失靈」之間巨幅擺盪,政府卻從中坐收超常稅收,平民百姓期待的居住正義卻依舊深陷「買不起房」或「租不好屋」的泥淖之中。
居住正義不是只靠打炒房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被喻為「打炒房五重拳」,特別是朝野各黨從九合一選舉中驚覺,它是贏得青年選票的王牌。去年12月21日,它在立法院完成初審後,無經朝野協商,快馬加鞭排入院會討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一改昔日力挺建商作風,表明9日要力拚三讀通過。
此一修正案去年初就被送進立法院審議,但一躺十個月,朝野委員少人聞問,政治意涵不言可喻。委員們希望儘快按照行政院版通過,其修正重點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私法人購買住宅採核可制、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和解約申報登錄等,五大打房重拳全部揮向市場失靈部份。
沒錯,市場失靈是房價飆漲的主因,房價所得比失控到台北16倍、新北14倍、全台10倍,這種全球排名前十的不光榮紀錄,是得趕快拿出有效解方。禁止房市炒作部分,對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並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確實是扼阻房市炒作的必要手段。
但是,禁止預售屋換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及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立意看似甚佳,但過份干涉人民財產權的移轉,反而徒生人民不必要的債權債務的發生,應該用其它租稅手段去管制,而非用行政工具去控制,否則將落入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困境。
讓人人有房住,不是人人買的起
聯合國有關「人民居住權」的真意並不是人人買的起,而是讓人人有房住。符合居住正義的住宅政策也應本此原則推行。
房價為何飆漲?除了市場失靈外,政府失靈更是關鍵。中央銀行廿幾年來,為追求GDP成長的虛幻成績,不惜長期採行低利率的政策,也不願對房地產業進行積極的貸款信用管制;財政部對於民間囤積多房的超常行為,又不願善用稅賦加以扼阻囤房或導引出租,各級政府本身的公有地標售或權利金更屢創新高,帶頭炒高各地地價,連帶地使得高唱的廣建廿萬戶社會住宅,淪為騙取選票的風中承諾。
檢舉獎金,今後濫訴將無休無止
政治手段處理市場問題的可怕後遺症在於濫訴不止,政府官員將疲於奔命。《平均地權條例》新增規定,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針對預售房的買賣行為,政府已經另有實價登錄2.0、房地合一稅2.0等相關措施,加以限制預售屋轉售的短期套利行為,有職業倫理的房仲業並主動先誠實,再交易,而且保證不賺差價。輕易動用奬金,鼓勵民間吹哨,政府稅務部門和行政執行署因獎金分紅制所造成的追案偏執,不少民衆應有不少負面感受。房地產交易金額動輒新台幣千萬,而且相關細節非停車等單純事務可比。
政府不能誤用房價已成最大民怨的民氣,將打炒房無限上綱到打房地產業,不但無助居住正義的實踐,只是氣憤地拿它來當敗選後的政治祭品,非大有為政府和負責任的政治家應為和當為,請別意氣用事過了頭。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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