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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蝴蝶專欄】強烈反駁在野「不在籍投票」草案 凸顯對民進黨政府信心匱乏

【藍蝴蝶專欄】強烈反駁在野「不在籍投票」草案 凸顯對民進黨政府信心匱乏 5

藍蝴蝶/時事評論人

2月22日行政院官網以《政院通過中選會重新擬具「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兼顧投票秘密性及投票結果公平性》為題,對外公佈行政院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重行擬具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依據行政院公告內文,筆者整理草案要點如下:

  •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以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
  • 此種「移轉投票」方式,可兼顧投票秘密性及投票結果公平性,有助投票權人行使其投票參政權利,進一步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
  • 移轉投票:投票者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不用返鄉也可以投票,投開票合一。
  • 採申請制:投票日前60日,具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均得申請(書面申請、線上申請)移轉投票地,且不受同一縣市限制。
  • 立法效益:順應世界潮流、節省返鄉投票時間成本、積極保障人民參政權、擴大公民參與以及深化民主。

不久,胸懷大志的在野黨立委跟著行政院腳步,聞雞起舞開啟各自的「不在籍投票」草案航線。

國民黨版本有二,王鴻薇主張以「通訊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兩型態為主,符合資格者可向選務機關申請,並設有審查程序。

其二,牛煦庭提出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全國性投票類型採取「移轉投票」方式試行;第二階段再擴及地方性投票,並增加不同投票方式。

民眾黨黨團版本,在確保資安的情況下,分為短、中、長期計畫進行之。

短期加速公投的通訊投票、移轉投票、特別投票所投票的立法。

中期加速國境內的總統副總統選舉通訊投票、移轉投票及特別投票所投票的立法。

長期計畫則是在解決資安疑慮後,開放所有選舉的網路投票。

不過,就算在野黨修法草案立意多麼良善,到了民進黨眼中可就不是這麼回事了。

舉個列子,正當在野黨追隨行政院腳步,加碼推動「不在籍投票」草案,保障人民參政權的同時,民進黨卻立刻喚起刺蝟人格,觸碰自身警報器,變裝長刺利刃朝周圍的人飛去,情感激昂的進行攻擊。

首先,綠刺蝟1號,立院資深長老柯建銘先生批評,通訊投票絕對違憲!

因為憲法規定要秘密投票,國民黨難道不知道?

選民在中國投票的話,一定是在中國監視底下投票,這怎麼秘密投票?

這些票送回台灣要再開票,不是只有技術問題,也是違憲、違法問題!

再者,綠刺蝟2號,曾因護航萊豬而遭罷免連署,後來被民進黨「愛瑤令」救回的吳思瑤女士抨擊,國民黨的不在籍投票,等於大辣辣地為中國介選大開後門。

除了刺蝟1號批評的違憲與技術問題之外,刺蝟2號再追加幾點指摘:

  • 技術配套大大提高了選務投入的整體社會成本。
  • 投票者很容易受到所在地的社會氛圍或意識型態所干預與影響,質疑國民黨所要的版本,恐怕就是中國想要的版本。

綜上所述,綠刺蝟大大們若是站在民進黨「仇中立場」來作政黨的意見回饋,那絕對是政治正確。但,如果從人民角度來檢視民進黨施政自信與滿意度,恐怕綠刺蝟大大們曝露更多的是自己對民進黨治國施政(國安、資安、技術、影響力)的不自信!

中華民國憲法載明,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媒體揭露,準副總統蕭美琴女士已帶機要國安人員悄悄赴美。

民進黨表示,蕭美琴赴美是走訪私人行程,這部分沒有更多資訊。

會逢其適,民進黨或可委請蕭女士,考察美國純熟穩定的不在籍投票機制。

如此,即可破除外界質疑蕭女士打統編報公帳的不正當性,還可為翻轉綠刺蝟大大們帶給外界的不自信觀感,更進一步符合行政院立法效益,以維護國人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益,一舉多得。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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